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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星电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6-03-16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6-016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787,748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3月17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
份数量为 48,440,000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6 号文核准,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560,000 股,并于 2010 年 3 月 16
日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交易,上市后总股本为 65,000,000 股。
    2011 年 6 月 17 日,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 2010 年末总股本 6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 1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2011 年 7 月 1 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4,500,000 股。
    2012 年 3 月 2 日,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以 2011 年末总股本 84,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 1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2012
年 3 月 27 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52,100,000 股。
    201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宿迁华基丰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泰
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
24,000,000 股 A 股股票,总股本由 152,100,000 股增至 176,100,000 股。
    2013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 2012 年末总股本 176,1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 1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2013 年 5 月 10
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总股本由 176,100,000 股增至 352,200,000 股。
    2014 年 6 月 13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 2013 年末总股本 352,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 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14 年 7 月 4 日,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完毕,总股本不变,为 352,200,000 股。
    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4 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公司总股本不变,为 352,200,000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招股说明书》,本次申
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硅元科电”)
对所持股份做出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自第二年起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上述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所做出的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
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3 月 17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787,748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352,200,000 股的
0.791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 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根据 2015 年 3 月 13 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5-008),硅元科电在 2015 年 3 月 17 日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为 4,628,771
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股东硅元科电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 15,958,694 股(其中,
限售股份 14,756,769 股,无限售股 1,201,925 股)。根据硅元科电的承诺,其本次申请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2,787,748 股。详见下表: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股     备注
                                         数(股)        份数量(股)

          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                                       股份无质押、冻
   1                                    14,756,769        2,787,748
                  责任公司                                                       结
 合计                                   14,756,769        2,787,748

    注:1、根据硅元科电的承诺,其解除限售股份计算公式为:2015 年末持股总数×25%-2015 年
末无限售股份数。由此计算出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787,748.50 股,取整为 2,787,748 股。

    2、上述股东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与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及《招股说明书》中的名称一致。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