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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星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6-10-26  

						证券代码:002371            股票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6-061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微电子基地设备
工艺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微电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向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145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2,811,445 股新股募
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 17.49 元。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352,200,000 股为基
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0,566,000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
    2016 年 6 月 22 日,公司权益分配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发行价格由 17.49 元/股调整为 17.46 元/股,发行股
票数量由 52,811,445 股调整为 52,902,186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23,672,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885,804.37 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
额 911,786,395.63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7 月
                                    1
22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第
0173001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公开披露的内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
用于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微电子 “微电子装备扩产”项目建设和补充上市
公司流动资金,其中用于“微电子装备扩产”项目的金额为 57,305.00 万元,项
目实施主体为北方微电子。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投入北方微电子,且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北方微电子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微电子装备扩产项目    57,305.00         3,693.86          53,627.16


    根据“微电子装备扩产项目”进度及投资计划测算,超过 25,694 万元募集
资金在未来 12 个月处于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北方微电子计
划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后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经测算,按现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如果使用期
限按 12 个月计算,本次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为 461 万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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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
限届满之前,将及时把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
进展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微电子基地设备工艺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北方微电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
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法定程序。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微电子基地设备工艺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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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开始计算,且不超过 12 个
月,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该部分资金应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七星电子全资子公司北方微电子拟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七星电子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计划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七星电子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七星电子全资子公司北方微电子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
届满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超出预期,北方微电子须及时通过自有资
金或银行贷款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
项目进度。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
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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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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