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电子: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1-05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7-001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月4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4日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7 年 1 月 4 日 上 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3日下午3:00
至2017年1月4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大道 8 号公司 5C02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劲松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255,165,742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8,004,372股的55.7125%。其中,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3
人,代表股份33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8,004,372股的0.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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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下: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20,780,481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8,004,372股的48.2049%。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共1人,代表股份31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8,004,372股的0.0693%。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4,385,2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458,004,372股的7.5076%。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2人,代表股份
2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8,004,372股的0.0046%。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5,165,7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5,165,7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维先生、赵力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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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
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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