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7]01730010 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1 2、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 100077 电话(Tel): +86(10)88095588 传真(Fax): +86(10)88091199 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7]01730010 号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海武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振伟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 年 5 月 28 日证监许可[2012]719 号文《关于 核准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 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25.7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8,96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 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14,285,572.03 元 后,实际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人民币 604,674,427.97 元。以上募集资金 已于 2012 年 8 月 30 日到账并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准验字 [2012]102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451 号文件《关于核准北京七星 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902,186 股,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7.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3,672,200.00 元,扣 除承销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11,885,804.37 元后,实际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人民币 911,786,395.63 元。 以上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到账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73001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 610,961,783.32 元。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 240,057.90 元。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利息 657.52 元,支出银行手续费 3.00 元。 本项目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已于 2016 年 11 月销户。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 0 元。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 458,128,133.48 元。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利息 701,632.47 元,支出银行手续费 1,322.20 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54,358,347.42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12 年 9 月 27 日,公司分别与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 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建国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专项账户账号为 91090154800009470, 华夏银行专项账户账 号为 10270000001696507。该项目结项报告已经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及 201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银行账户已于 2016 年 11 月销户。 2、2016 年 8 月 4 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 697958929,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 号为 10270000003013019。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97958929 56,813.42 活期 公司北京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270000003013019 129,036.99 活期 北京分行 3、2016 年 9 月 7 日,公司分别与北京北方微电子基地设备工艺研究中心 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专 项 账 户 为 698152800 , 华 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行 专 项 账 号 为 10276000000866797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专项账号为 110015600027812800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98152800 191,198,999.38 活期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10276000000866797 154,229,885.43 活期 公司北京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 11001560002781280000 8,743,612.20 活期 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 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2 年 5 月 31 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19 号 文核准,公司向 6 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00 万股,发 行价格为 25.7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18,96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14,285,572.03 元后,实 际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人民币 604,674,427.97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 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2]1029 号)验证确 认。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经过对光伏行业现状分析及未来发展对设备市场需求的判断,并结合本项目 当前已形成产能能够满足未来市场需求的状况,公司拟对本项目进行结项。 2016 年 9 月 29 日、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五届二十次董事会、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再融资募投项目“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 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结项的议案》,本项目结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2 年 9 月 19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北京飞行博达电子 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111,889,574.56 元。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 111,889,574.56 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中 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 2643 号专项审核报告。2012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2012 年 9 月 29 日,上述置换事项完 成。 截至 2016 年 8 月 18 日,本公司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微电子装备扩产项 目”3,048,084.97 元,用于厂房建设、购置设备等。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 3,048,084.97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核字[2016]第 01730044 号专 项审核报告。2016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置换完毕。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投资情况。 (五)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 10,000 万 元。2017 年 3 月 1 日,北方华创微电子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4,263.2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836.8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6,933.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1) 额 入金额(2) (% )(3)= 的效益 计效益 态日期 大变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 否 60,467.44 60,467.44 24.01 61,120.19 101.00 2014-10-31 -3,414.30 否 否 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33,873.64 33,873.64 33,873.64 33,873.64 100.00 是 是 微电子装备扩产项目 57,305.00 57,305.00 11,939.17 11,939.17 21.00 是 是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小计 151,646.08 151,646.08 45,836.82 106,933.00 -3,414.30 合计 151,646.08 151,646.08 45,836.82 106,933.00 -3,414.30 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可研报告,该项目应于2014年10月末建 成,达产后正常年份新增收入139,950万元,新增税后利润19,751.32万元,本项目年度累计实现实现净利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润-3,414.30万元。2016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再融资募投项目“北京 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结项的议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经过对光伏行业现状分析及未来发展对设备市场需求的判断,并结合本项目当前已形成产能能够满足 未来市场需求的状况,公司拟对本项目进行结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6年9月29日、10月18日,公司召开五届二十次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再融资募投项目“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结项的议案》,本项目结项。 截至2012 年9月19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光伏产业化基地建设项 目”款项计人民币111,889,574.56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111,889,574.56元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中瑞岳 华专审字[2012]第2643号专项审核报告。2012年9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 事项。2012年9月29日,上述置换事项完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048,084.97元,用于厂房建设、购置设 备等。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3,048,084.97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 项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核字[2016]第01730044号专项审核报告。 2016年12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13日置换完毕。 2016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已使用10,000万元。2017年3月1日,北方华创微电子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募集资金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专项存款账户余额。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