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12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18-022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修订了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 2017 年度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
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修订了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公司采用
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在资产负债表中
增加了“持有待售资产”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
处置收益”、“其他收益”、“持续经营利润”、“终止经营利润”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前述财务报表项目的增加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
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8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对会计政
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
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