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19-026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根据规定,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
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之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
等。
5、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会计准则,不调整 2018 年财务报表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本准则实施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或其他综合收益。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对会计政
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四项金融工具
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
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