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7-30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作为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参与关联公
司北京集成电路装备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我们于董事会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调查,查阅了相关文件,认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5,000万元,
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电控”)及北京亦庄科技有限公司(简
称“亦庄科技”)共同增资北京电控全资子公司北京集成电路装备创新中心有限
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主要目的是利用北京电控、亦庄科技及公司的资源及渠道,
合作开展集成电路装备相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上述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
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原则,未出现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本次关联交易给予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邹志文) (朱 煜)
(刘 越) (吴西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