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2019-11-21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
承诺函
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决议,本人 吴汉明 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第六条的规定,“独
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发布召开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
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
公告。”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
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吴汉明
2019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