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19年11月)2019-11-21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19 年 11 月)
(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序号 原规则 修订后规则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
会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 会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公司职工代表,其中
1 代表 1 人。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 职工代表监事 1 人。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
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 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
举产生。 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具有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规定情形 第四条 具有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规定情形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
2 监事。 委派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
公司解除其职务。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监事。
第十一条 定期监事会议于每营业年度半年 第十一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 1 次会
3 终了时召开一次。临时监事会议于必要时随 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时召开。
除拟对上述内容进行修订外,监事会议事规则中其他内容不变。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