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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方华创: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19年11月)2019-11-21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19 年 11 月)
(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序号                     原规则                                  修订后规则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
        会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    会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公司职工代表,其中
 1      代表 1 人。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 职工代表监事 1 人。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
        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    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
        举产生。                                  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具有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规定情形   第四条   具有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规定情形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
 2      监事。                                    委派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
                                                  公司解除其职务。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监事。
        第十一条   定期监事会议于每营业年度半年   第十一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 1 次会
 3      终了时召开一次。临时监事会议于必要时随    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时召开。



       除拟对上述内容进行修订外,监事会议事规则中其他内容不变。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