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2019-12-05
证券代码:002371 股票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19-075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非公
开发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现将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发行人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二、发行对象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共 3 名,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集成
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均
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公司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在此期间不予转让。限售期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声明:本公司已对发行人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四、审计机构承诺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
阅读发行人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
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
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
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验资机构承诺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
阅读发行人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
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
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
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发行人律师承诺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人发行情况
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引用
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
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