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0-009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华创”或“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关于核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9】1949 号),获准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 行方式向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3 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计 32,642,401 股,发行价格为 61.2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09.27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797,403.49 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1,980,202,505.78 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81,323,113.51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划拨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对本次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中审亚太验字(2019)010631-2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公司为本次的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 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5 日于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公司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 上市公告书》中公开披露的内容,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投资 “高端集成电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 项目”。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人民币 284,867,554.45 元,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拟 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84,867,554.45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拟置换金额 号 金额 入金额 高端集成电路装 1 备研发及产业化 2,005,080,000.00 1,780,000,000.00 229,857,609.18 229,857,609.18 项目 高精密电子元器 2 件产业化基地扩 241,960,000.00 220,000,000.00 55,009,945.27 55,009,945.27 产项目 合计 2,247,040,000.00 2,000,000,000.00 284,867,554.45 284,867,554.45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9)010679 号)。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置换事项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84,867,554.45 元置 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 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9)010679),认为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 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 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如 实反映了北方华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 展需要,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 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9)010679 号)。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84,867,554.45 元,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 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的安排,且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需要。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84,867,554.45 元。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核实,监 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 的、合理的,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需要。 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19)010679 号《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 为 284,867,554.45 元。 5、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北方华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北方华创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经上 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注册会 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规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北方华创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决议》 2、《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决议》 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4、《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