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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方华创: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0-12-16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0-052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0-03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
基金”)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 9,902,335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0%),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达到
1%的公告》(2020-048),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股变动比例达到 1%。
     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
公告》(2020-049),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减持数量过半。
     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北方华创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减持均价(元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股数(股)
                                                           /股)                            (%)

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     集中竞价     168.81         4,951,046         1.00%

                               合   计                                   4,951,046         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4,279,849              8.92%             39,328,803              7.92%

其中:无限售条
                      29,413,013              5.93%             24,461,967              4.93%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866,836              3.00%             14,866,836              2.99%


注:
1、表中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合计总数与各分项相加差异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 因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截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总股本为 496,445,844
    股,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情况均根据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
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
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