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9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
投资者利益出发,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股权
激励计划及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等3项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
报告等11项议案:《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3、2020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股权
激励计划第一行权期行权等3项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4、2020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
度报告等2项议案:《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全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
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关
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工作如下:
1、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
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具备了完整性、合
理性和有效性。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并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
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职,履行职务时能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
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 、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共计四份定期报告,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经检查:
(1)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766,280,569.64元。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
使 用 金 额 为 147,814,794.09 元 。 公 司 本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收 到 银 行 利 息
46,488.08元,支出银行手续费659.23元,累计收到银行利息2,510,548.95元,
支出银行手续费12,083.4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117.16元。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5,604,816.68元,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
额为843,357,823.20元。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利息16,983,413.51
元,支出银行手续费7,249.35元,累计收到银行利息17,528,489.60元,支出银
行手续费8,082.95元,支付发行费用1,45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49,202,914.95元。
公司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执行,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
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4、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重点关
注与关联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发生的设备
产品销售交易,与控股股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房屋租赁、
综合服务交易。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自愿、公平、合理
的原则进行,符合双方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战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司发生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5、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本年度,公司集团整合后全级次推进内控合规工作,在内控体系的贯彻执行
上,突出对权限管控梳理及持续对上级及外在法规要求的内化,严格执行内控制
度,有效地实现了防范风险的目的,推动了公司各项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标
准化、程序化,促进了公司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
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6、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
本年度,对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及颁布的会计准则发生的
变更进行了审核监督,监事会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7、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本年度,公司完成了对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的审议。监
事会认为,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条件已成就;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
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三、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0 年,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断完善治理结构,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企业发展态势良好。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
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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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