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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方华创: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9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2-027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V15 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昌大道 8 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晋荣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3人,代表股份304,047,55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7,322,498股的57.6588%,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228,481,68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7,322,498股的43.3286%。(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
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
决。)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53,1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527,322,498股的0.0670%。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96人,代表股份75,565,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527,322,498股的14.3301%。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投票的中小股东94
人 , 代 表 股 份 31,302,864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527,322,498 股 的
5.9362%。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
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4,031,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
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3,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639,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482%;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
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6%。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4,031,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
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3,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639,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482%;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
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6%。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04,031,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
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3,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639,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482%;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
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6%。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4,021,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
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13,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629,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166%;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8%;弃
权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6%。

    5.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04,042,9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
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651,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855%;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 49,952,842 股股份;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回避表决,其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 178,175,721 股股份。

    表决结 果: 同意 75,842,564 股, 占出 席会 议 有表 决权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8993%;反对76,4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579,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7586%;反对76,4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14%;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3,961,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
反对86,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4%;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569,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7270%;反对86,4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3,971,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
反对76,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579,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7586%;反对76,4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14%;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监事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3,909,8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7%;
反对124,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9%;弃权13,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518,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649%;反对124,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24%;弃
权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维先生、黄珏姝女士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