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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方华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2022-12-0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北方华创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华创”或“公司”)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北方华创 2019 年非公开
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9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
式向 3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642,401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
增股份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 36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6 日(非
交易日顺延)。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                                            认购股票                        锁定期
                   发行对象                                认购金额(元)
号                                            数量(股)                      (个月)
1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4,866,836    910,891,041.72      36
2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9,695,763    594,059,399.01      36
3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8,079,802    495,049,468.54      36
                  合计                        32,642,401   1,999,999,909.27      -


     发 行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
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份 32,642,401 股,总股本从 458,004,372 股增至 490,646,773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
致总股本变化的情况。因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总股本增加 27,960,526 股,
截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因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及授予限制性股票,公
司总股本增加 9,942,327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作出的承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
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就本次认购作出的承诺如下: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公司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在此期间不予转让。限售期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各发行对象严格履行了上述各
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3、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各发行对象均不存在非经
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亦不存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6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2,642,4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758%。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计 3 名,股份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序                          持有限售股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发行对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号                              (股)            数量(股)
                                                                        例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
1                                14,866,836          14,866,836            2.8128%
       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序                              持有限售股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发行对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号                                  (股)              数量(股)
                                                                                例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
2                                      9,695,763             9,695,763              1.8344%
       任公司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
3                                      8,079,802             8,079,802              1.5287%
       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合计                     32,642,401            32,642,401              6.1758%


       四、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变动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5,391,976          6.70     -32,642,401      2,749,575          0.52
高管锁定股                  106,575          0.02               0        106,575          0.02
首发后限售股             32,642,401          6.18     -32,642,401             0           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643,000          0.50               0      2,643,000          0.5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93,157,650         93.30      32,642,401    525,800,051         99.48
三、总股本              528,549,626        100.00            0.00    528,549,626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北
方华创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
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张   林             侯   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