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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星新材: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5-10-22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8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年 10 月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金红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王卫芳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2,749,748,573.20   2,559,339,592.94           7.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38,455,697.09   2,116,971,438.15           5.74%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
                                     本报告期        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末比上年
                                                     期增减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14,430,653.60      16.45%   1,830,576,645.95          11.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9,124,563.08        19.58%     329,557,058.94          17.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37,053,485.78      26.60%     316,024,801.33          16.39%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37,082,716.00          -4.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20.00%                  0.57       16.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20.00%                  0.57       16.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41%      0.44%             14.88%           0.93%

        注: 1、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计算。其中,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

    按总股本577,938,689(438,386,000+6,760,000*8/9+445,146,000*0.3)股计算,上年同期

    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总股本569,338,467(437,952,667*1.3)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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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249,716.34
   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8,480,588.12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300,452.0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22,252.65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76,813.58

   合计                                                           13,532,257.6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

   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2,815 户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伟星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
                                   37.60%   217,569,248                 0     质押       207,169,170
公司            法人
临海慧星投资    境内非国有
                                   23.08%   133,577,600                 0     质押       133,577,600
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
章卡鹏          境内自然人          5.41%   31,307,250      23,480,438

张三云          境内自然人          3.61%   20,871,500      15,653,625

谢瑾琨          境内自然人          1.80%   10,435,750       7,826,813

中央汇金投资    境内非国有          0.96%     5,547,200                 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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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

马云根         境内自然人       0.79%     4,545,045                0
国泰君安证券
               国有法人         0.66%     3,836,553                0
股份有限公司
金红阳         境内自然人       0.61%     3,515,200     2,636,400

屈三炉         境内自然人       0.46%     2,636,400     1,977,3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217,569,248        人民币普通股           217,569,248

临海慧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3,577,600        人民币普通股           133,577,600

章卡鹏                                    7,826,812        人民币普通股             7,826,812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547,200        人民币普通股             5,547,200

张三云                                    5,217,875        人民币普通股             5,217,875

马云根                                    4,545,045        人民币普通股             4,545,04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36,553        人民币普通股             3,836,553

谢瑾琨                                    2,608,937        人民币普通股             2,608,937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2,599,974        人民币普通股             2,599,974
三星资产运用株式会社-
                                          2,069,802        人民币普通股             2,069,802
QFII 母基金
                                 1、上述股东中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分别持有伟星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15.97%、10.88%的股权,并分别担任
                             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副董事长;同时,两人分别持有临海慧星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发展”)18.25%、12.63%的股权;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两人与伟星集团和慧星发展均存在关联关系。
动的说明                         2、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于 2011 年 3 月 10 日签署了《一致
                             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3、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
                             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马云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
                             4,545,0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
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有公司 1,000 股,通过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如有)
                             账户持有公司 4,544,045 股。




                                             4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

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

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 73.80%(绝对额增加 2,752.20 万元),主要系本期

预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 100.97%(绝对额增加 1,837.32 万元),主要系

本期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3)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 70.38%(绝对额增加 686.87 万元),主要系

本期合并抵销未实现存货毛利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 63.45%(绝对额增加 1,269.76 万元),主要系期末

 应交增值税、所得税增加所致。

    (5)股本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 32.00%(绝对额增加 14,030.38 万元),主要系本期 13

名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增加股本 676.00 万元及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增加股本 13,354.38 万元共同所致。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

    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 324.70%(绝对额增加 634.60 万元),主要系本期收

到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数增长 52.90%(绝对额增加 11,291.36 万元),

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的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核同意公司循环使用不超过 2.8 亿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投资理财业务,有效期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9 月,公司

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 72,000 万元(高峰时点数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实现收益为


                                         6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830.05 万元。

         2、为进一步完善生产基地的战略布局,更好地拓展西北市场,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在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设立了一家生产型全资子公司陕西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营

  业执照号为 611100100034900;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戚锦秀;经营范围为:

  塑料管道制造、加工;塑料管道、金属管道、新型建筑材料及原辅辅料、卫生洁具、水表、

  阀门的批发、零售。

         3、因公司实施了“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 2014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

  股本增至 57,868.98 万股。报告期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公

  司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4、2015 年 8 月 3 日,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质

  押。按照相关规定,三人所持公司股份应按 75%锁定为高管股份,25%解除为无限售流通股。

  三人于 2015 年 8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变更手

  续。

         上述事项相关披露索引如下: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1 月 23 日        《公司关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
                                                            告》(2015-002)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015 年 5 月 26 日                《公司关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
 情况
                                                            告》(201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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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8 月 14 日        《公司关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
                                                            告》(2015-037)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2015 年 7 月 7 日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事宜
                                                            (2015-028)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7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无                  无              无         无       无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章卡鹏先生、                                      任职期间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2008 年 5           严格遵守
                     张三云先生、                                      及离任后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 月 26 日            承诺
                     谢瑾琨先生                                        18 个月内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
                                  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伟星集团、 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2008 年 1          严格遵守
                     章卡鹏先生、 承诺函》和《减少及规范关联           长期有效
                                                             月1日              承诺
                     张三云先生 交易承诺函》。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伟星集团及关联方不以任何
                                                          2009 年 8          严格遵守
资时所作承诺       伟星集团      非经营形式占用公司及其全           长期有效
                                                          月 30 日           承诺
                                 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资金。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
                                  的伟星集团的股权,也不由伟
                                                                       截止 2015
                     章卡鹏先生、 星集团回购该部分股权。     2008 年 5
                                                                       年 3 月 17 履行完毕
                     张三云先生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月 26 日
                                                                       日
                                  并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
                                  的慧星发展的股权,也不由慧
                                  星发展回购该部分股权。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首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股票期
                                 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             截止 2015
                                                            2011 年 7
                     公司        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           年 1 月 20 履行完毕
                                                            月 19 日
                                 提供担保。激励对象行使股票           日
                                 期权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解决。
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
                     东、持股 5% 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六个月
                                                                      截止 2016
                     以上股东及 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 2015 年 7              严格遵守
                                                                      年 1 月 7
                     公司董事、监 股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 月 10 日           承诺
                                                                      日
                     事、高级管理 益。
                     人员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不适用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8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

  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0%   至            30%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38,775.16   至      50,407.71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8,775.1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预计产销规模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1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