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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6-08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22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 2017 年 6 月 3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并于 2017 年 6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

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联董事金红阳先生回避表决。

    经核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成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为

57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912.6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对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4、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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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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