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6-13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8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6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
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
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
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
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金红阳先生回避表决。
经核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成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为
57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1,384.1087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对此,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
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
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3股”的201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本由
1,008,405,762股增至1,310,927,490股。根据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
注册资本从1,008,405,762元增加到1,310,927,490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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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前后对照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
滚存利润进行分配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决定将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
材有限公司、天津市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重庆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4家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7年末可分配利润合计482,337,865.29元分配给公司。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兰州、温州、
昆明设立销售分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全国市场布局,加强渠道建设,加大区域市场的开拓力度,董事会同意
在甘肃兰州市、浙江温州市、云南昆明市设立销售分公司。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4、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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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照
(修改部分用楷体加黑标示)
项目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8,405,762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0,927,490元。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
股份总数为 1,008,405,762 股,公司的股本 股份总数为 1,310,927,490 股,公司的股
结构为普通股 1,008,405,762 股,没有其他 本结构为普通股 1,310,927,490 股,没有
第十四条
种类股。 其他种类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注:其他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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