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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星新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19年3月)2019-03-30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19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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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权责利相统一、报酬与风险相对应的激励
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制定本方案。
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
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 8 万(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
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
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具体如下:
    薪酬构成:基本薪资+绩效奖金
    基本薪资:前三年薪酬的平均额
    绩效奖金:根据当年的业绩增长情况,从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较前三年平
均净利润的增加数中提取不超过 5%的金额进行奖励。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资按月发放,绩效奖励由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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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后授权董事长执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相应薪酬。

    4、上述薪酬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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