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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星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2-03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伟星新材
股票代码:00237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柏叶中路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柏叶中路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因减持、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被稀释等原因导致其
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1 年 2 月 2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的
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伟星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伟星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的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
投资者注意。




                                     2
                               目       录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持股目的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3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伟星新材/上市公司         指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慧星公司   指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产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指
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卢韬

     注册资本            8,300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柏叶中路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826683360811
                         塑胶工艺品制造、加工,房地产经营,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
                         计、施工,建筑材料、家用电器、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
                         品外)、矿产品(除专控外)、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
                         品、家具、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销售,纺织原料、钢材、橡胶及其制品
     经营范围
                         的批发与零售,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国内广告兼自有媒介广告
                         发布,投资业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7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主要股东的姓名      章卡鹏、张三云、吴水方、卢韬、朱立权、朱美春、明珩、金红阳、单吕
                         龙、蔡礼永、张祖兴、叶立君、姜礼平、谢瑾琨
     通讯方式            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柏叶中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国籍                         慧星公司的任职            其他公司的任职情况
                           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芜湖伟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兼总经理;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
卢   韬     男    中国    安徽         否           董事长兼总经理
                                                                   董事;合肥伟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等
                                                                   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芜湖伟星
姜礼平      男    中国    浙江         否               董事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吴卫国      男    中国    浙江         否               董事       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慧星公司除直接持有伟星新材 18.99%的股份之外,
                                                5
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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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或原因
    1、因伟星新材分别实施了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导致慧
星公司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因自身资金需求,慧星公司对所持伟星新材股份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方式进行了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慧星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了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计划自该公告
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伟星新材
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47,193,388 股(不超过伟星新材总股本的 3%)(如
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作
相应调整)。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
过伟星新材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
超过伟星新材总股本的 2%。具体内容详见伟星新材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刊载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形外,慧星公司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
加或减少其在伟星新材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其他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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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报告书为慧星公司关于在伟星新材中拥有权益变动情况首次披露的权益
变动报告书。慧星公司持有伟星新材股份比例变动达到 5.00%,主要原因为其自
身减持以及伟星新材自上市以来实施了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通过证券交易减持情况
            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性质
                   大宗交易       2017.12.13                 8,710,000     0.87%
            无限
慧星公司    售流   大宗交易       2018.11.29-2018.12.6      24,800,000     1.89%
            通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1.1.26-2021.2.1         6,415,200     0.40%

     合计          -              -                         39,925,200     3.16%

    2、被动稀释情况
    (1)2013 年 9 月 24 日,伟星新材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新增
股本 3,900,000 股,导致慧星公司持股比例由 23.99%变为 23.71%,被动稀释
0.28%。
    (2)2014 年 1 月 16 日,伟星新材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次行权,新增
股本 3,900,000 股,导致慧星公司持股比例由 23.71%变为 23.44%,被动稀释
0.27%。
    (3)2015 年 1 月 22 日,伟星新材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行权,新增
股本 6,760,000 股,导致慧星公司持股比例由 23.44%变为 23.08%,被动稀释
0.36%。
    (4)2016 年 6 月 8 日,伟星新材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
登记,新增股本 18,000,000 股,导致慧星公司持股比例由 23.08%变为 22.39%,
被动稀释 0.69%。
    (5)2020 年 12 月 21 日,伟星新材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完成授
予登记,新增股本 19,000,000 股,导致慧星公司持股比例由 19.63%变为 19.40%,

                                         8
被动稀释 0.23%。
       综上,慧星公司持有伟星新材股份比例共被动稀释 1.8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0,800,000             23.99%   302,401,184         18.99%
慧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0,800,000             23.99%   302,401,184         18.99%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以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的股份持股比例按权益变动前伟星新材的总股

本 253,400,000 股为计算基数;本次权益变动后的股份持股比例按伟星新材现有总股本

1,592,112,988 股为计算基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慧星公司共持有伟星新材股份 302,401,184 股,占
总股本的 18.99%;其所持有伟星新材股份被质押 196,200,000 股,占其所持股
份的 64.88%,占总股本的 12.32%。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伟星新材股
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9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
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伟星新材股份的情况。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
息。




                                  11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韬

                                        签署日期:2021 年 2 月 2 日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原件。
文件存放地点:伟星新材证券部。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临海市
                         司
股票简称                 伟星新材                        股票代码                   002372
                                                                                    浙江省临海市大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洋街道柏叶中路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化                   不 变 ,但 持 股 人 发 生 变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 过证 券交 易 所的 集中交 易√      协 议转 让□
                            国 有股 行政 划 转或 变更□      间 接方 式转 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可多选)取 得上 市公 司 发行 的新股□    执 行法 院裁 定□
                            继 承□                赠 与□
                            其 他√(请注明):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股份被动稀释
信   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变 动 前 股票 种 类: 人 民币 普 通 股( A 股 )
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变 动 前 持股 数 量: 60,800,000股
量   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变 动 前 持股 比 例: 23.99%
行   股份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 , 信 变 动 后 股票 种 类: 人 民币 普 通 股( A 股 )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拥 有 权 变 动 后 持股 数 量: 302,401,184股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变 动 变 动 后 持股 比 例: 18.99%
比   例                      变 动 比 例: 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 的 股 份 变 动 的 时 间 请 参 照 本报 告 书“ 第 三节 权 益 变动 方 式”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不适 用 √
来源
                          慧 星 公 司于 2020年 11月 13日 披 露 减 持股 份 预披 露公 告 ,计划 自
                          该 公 告 披露 日 起 15个 交易 日 后 的 6个月 内 以集 中竞 价 或 大宗 交
                          易 的 方 式减 持 伟星 新 材股 份 ,计划 减 持数 量 不超 过 47,193,388
                          股( 不 超 过总 股 本的 3%)。其 中 ,以集 中 竞价交 易 方 式减 持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份 在 任 意连 续 90个 自 然日 内 不 超过 总 股本 的 1%,以 大 宗交 易 方
拟 于 未 来 12个 月 内 继
                          式 减 持 股份 在 任意 连 续 90个 自 然 日 内不 超 过总 股本 的 2%。
续增持
                          截 至 本 报告 书 签署 之 日,除 上 述 情形 外 ,信 息披 露 义 务人 暂 无
                          在 未 来 12个 月 内 增 加 或 减 少 其 在 伟 星 新 材 中 拥 有 权 益 股 份 的
                          其 他 安 排 。若 发 生相 关权 益 变 动事 项 ,将严 格按 照 相 关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及 时 履行 信 息披 露 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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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   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个 月 是 否 在 二 级
                           是□   否√
市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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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韬

                                            签署日期:2021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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