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伟星新材: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1-06-04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公司”)保证向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了《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308,816,384 股的股东慧星公司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47,193,388 股(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3%)(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

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2%。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收到慧星公司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获悉慧星公司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1.1.26-2021.6.3        22.12       25,985,284       1.63%

慧星公司   大宗交易       2021.1.26-2021.6.3        21.13       20,031,100       1.26%

           合计                   /                    /        46,016,384       2.89%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



                                         1
 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8,816,384               19.63%   262,800,000            16.51%
慧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8,816,384               19.63%   262,800,000            16.51%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次减持前的持有股份比例按减持前公司的总股本 1,573,112,988 股为计算基数;

 本次减持后的持有股份比例按公司现有总股本 1,592,112,988 股为计算基数。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等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公司

 和股东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慧星公司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慧星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