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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星新材: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12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7月3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

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

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红阳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半年

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1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

报》。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请郑敏君女士、朱晓飞女士、洪义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均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对此,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郑敏君女士、朱晓飞女士、洪义华先生的主要简历见附件。

    洪义华先生曾任公司监事,现因工作调整聘为公司副总经理,该期间其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形。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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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的议案》。

    因职务调整,公司原审计部负责人朱晓飞女士已辞去审计部负责人的职务,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请孙如国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孙如国先生的主要简历见附件。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子公司滚存

利润进行分配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

材有限公司、天津市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重庆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陕西伟星新型

建材有限公司等7家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配利润合计1,002,097,454.70元

分配给母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将增加母公司报表利润,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
附件:



    郑敏君女士、朱晓飞女士、洪义华先生、孙如国先生的近五年主要简历


    郑敏君女士:中国国籍,1979年3月出生,公共事业管理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

丰富的企业文化建设与人力资源管理经验;曾任公司综合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非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朱晓飞女士:中国国籍,1978 年 6 月出生,会计学本科学历,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

验;曾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与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

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洪义华先生:中国国籍,1964 年 7 月出生,工商管理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丰

富的生产管理经验;曾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临海伟星新型建材股份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伟星净水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等职务。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孙如国先生:中国国籍,1980 年 10 月出生,会计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具有丰富

的财务管理经验;曾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规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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