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3-3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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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前身为临海市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由浙江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伟星集
团有限公司)和临海市伟星工艺品厂(后更名为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
于 1999 年 10 月 12 日在浙江省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临海市。
公司股票已于 2010 年 3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30000719525019T 的 营 业 执 照 。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1,592,112,988.00 元。公司属制造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从事各类中高档新型塑料管道、
防水材料以及净水设备的制造与销售。产品主要有:PPR 系列管材管件、PE 系列管材管件和
PVC 系列管材管件、防水材料、净水设备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的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临海市
伟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商贸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净
水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上海伟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内特建筑
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市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重庆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陕西
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伟星新材(香港)有限公司、VASEN(SINGAPORE)PTE. LTD.等 16 家子
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
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内控体系的建立健全;董
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委员会,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管理层为
执行机构,做好公司经营决策和内部控制的具体落实;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对董事会、董事、
高管人员的履职、内控体系的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的监督。公司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
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制衡机制。
(2)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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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组成,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明确了各高管层
人员的职责。同时根据内部职能划分,公司设立了研发中心、应用技术部、采购中心、品质
保障中心、企划部、市场部、品牌部、制造部、外贸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信息中心、
法务部、审计部、证券部等部门,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的责任权限,并制定了相应的
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子(分)公司能够按照内控制度和管理层的要求规范运作,较
好地贯彻了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形成相互协作和制衡机制。各部门及时互通信息,确
保内部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企业文化
公司以“长期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价值观,以“成为高科技、服务型、国际化的一流企
业”为愿景,秉承“团结、拼搏、求实、创新”的企业精神,一直保持着稳健务实、诚实守
信、规范运作、创新进取的经营风格,并形成了具有鲜明伟星特色的企业文化:包括“稳中
求进、风险控制第一”的指导方针,“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论功行赏”“无功便是过”
的激励机制理念等,保证了企业的持续稳健发展。
(4)社会责任
公司以“高品质生活的支持者”为使命,以“成为高科技、服务型、国际化的一流企业”
为愿景,用心提供环保健康的产品、优质专业的服务,树立了“高端管道典范”的品牌形象。
公司以“关爱和责任”为着力点,主动将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的战略、文化、生产、经营、
管理等活动的全过程。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勇于承担对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对社会、环
境的责任,积极履行企业公民义务,常怀感恩之心反哺社会。
(5)人力资源
公司坚持“以伟星文化培育人,以伟星事业凝聚人,以业绩考核人,以学习提高人”的
人本管理理念,以战略导向优化人力资源体系,在人力资源的招聘、培训、轮岗、考核、奖
惩、晋升和淘汰等各方面均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管理制度。在招聘方面,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
实际经营需要,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拓宽渠道,引进和储备各类专业人才,2021 年采
取全员招聘的方式,多渠道发力,打造“人才蓄水池”。在培训方面,针对不同岗位、不同
层次的员工,结合差异化和共性原则,通过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的业务
能力和综合素养。在考核方面,公司根据“论功行赏、按劳取酬”原则,结合具体业务,量
身定制考核方案,不断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在晋升方面,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
人思路,鼓励员工冒尖,并采取“竞聘”“赛马”等方式挖掘优秀人才,拓宽晋升通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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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管理方面,建立了有效的退出机制,对关键管理岗位、重要技术岗位以及特定岗位人员
退出做出限制性规定,包括离任审计等,确保人才的合理使用和风险控制。公司还积极打造
队伍建设示范基地,以成熟带动薄弱,以示范带动集群,助力公司转型升级,实现长期可持
续发展。
(5)研发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管理和技术创新工作,贯彻以研发为先锋、以市场为核心的研发思路,
不断优化研发中心的组织架构,并采用“两院一平台”进行统筹管理,在上海、天津等地成
立研发分中心;产品线研究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为市场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中心研
究院着力于未来前瞻领域,以技术创新为手段,推进产业技术升级。同时,公司建有国家企
业技术中心、CNAS实验室、中国塑料管道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等重
要研发平台,并积极实施研发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打造了一支年轻化、高素质的技术研发创
新队伍。截止2021年末,公司共主编或参编了140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其中97项已经发布),
获授1,100多项专利,研发成效显著。
(6)采购管理
为了加强采购工作的风险控制,公司修订了《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规定采购和付款业
务等岗位相分离,细化了岗位职责与分工、采购审批流程、采购价格管理、供应商管理、监
督与检查等方面的规定,重抓品质防线“无标准不采购”,扩大管理范围,规范准入机制等
加强采购管控,确保采购活动有序、高效。2021年公司采购中心通过战略合作、渠道拓展、
采购方式多样化、节点把控等措施,在原料大幅上涨的情况下,有效实现成本控制及供应保
障。
(7)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
公司高起点成立品质保障中心,坚持“以产品质量为生命线”,先后导入ISO9001、
ISO14001、ISO45001等管理体系文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制度,将生产
管理和质量控制有机统一,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公司通过弘扬工匠精神,坚持“匠
心匠品”,不断强化品质意识;同时公司致力于实现全面质量管理,创新全价值链质量数字
化管控模式和产品线质量管理地图,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并积极推进质量信息化建
设,不断完善测量系统,深化应用QRQC快速响应系统,将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快速响应、
有效解决;通过质量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工艺管理体系的建设,不断强化质量稽查,实现质量
有效管控,确保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产品。
(8)销售和收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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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了扁平化的营销渠道,销售公司负责各个区域市场的开发和拓展、品牌建设、
市场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并及时向公司总部反馈市场一线信息,促进营销策略的升级优
化。公司零售业务以现款现货为主,应收账款风险较小。工程业务则坚持“稳中求进,风险
控制第一”的原则,优选客户和项目,有效控制应收账款,追求高质量增长;同时通过信息
化等手段,强化销售业务流程、合同管理、货款回笼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并配套相应的考核
激励措施,防范资金风险和经营风险。2021年,公司应收账款总体仍控制在三个月内,其增
速低于销售增速,经营质量良好。
(9)合同管理
为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风险管控,公司修订了《合同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合同评审、
签订、归档、纠纷处理、责任界定、奖罚措施等方面的规定。报告期,公司不断完善合同管
理相关程序和审批流程,并积极利用信息化系统实时监控合同进展,掌握合同动态,跟进资
金回笼等工作,有效减少潜在的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利益。
(10)财务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财
务部,配备专业的财会人员,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税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资金预算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
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报告期,公司积极开展资金预算、税务、采购、研发、销售、
合同管理等各环节的专项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推动财务内控管理不断
完善,助推公司稳健经营。
(11)信息管理
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信息传递机制,实现了经营目标、市场策略和内控管理要求的
有效传达,以及业务信息、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等。公司通过各种信息化软件以及数字化改
造,实现了采购、生产、研发、品控、销售和服务等全流程管理的升级,推动内部信息的集
成与共享,实现管理的科学化和高效化;同时不断完善《信息化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信息
安全保障机制建设,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有效运作。
此外,公司建立了外部信息监控和沟通机制,持续收集和监控宏观经济、政策法规、行
业动态、市场情况、媒体舆情等方面的信息,并与客户和用户、供应商、监管部门、政府部
门、中介机构、媒体等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应对各种变化,规避潜在风险。
(12)信息披露
为了实现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了《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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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投资者现场参观管理细则》等一系列的内控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工作流程及
职责权限,文件的编制、审核、披露和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有效避免
内幕信息无意泄露、杜绝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报告期内,公司连续第十一年获评深交所信
息披露考核“A”级。
(13)内审与监督
公司建立了多层级的内控监督体系: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运营状况,董事会、董
事和高管的履职情况等进行检查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要求,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利润分配、关联方资金占用、
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股东回报规划、股权激励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审计部在审计
委员会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等进行认真检查,每季度对财务状况、对外投
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大额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形成内审报告。报告期内,上述
内部监督机制运作良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审计部等充分体现其监督和
管控作用,进一步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对分子公司的管控
根据《子(分)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加强对子(分)公司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规范业
务流程,对子(分)公司的治理、资源、资产等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
率。报告期,公司保持对子(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督促子(分)
公司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同时要求子公司定期上报月度、季度和年度财务报表,以便及时了
解经营和绩效情况;强化内部审计和实地走访市场等工作,及时分析子(分)公司内控管理
及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推动子(分)公司稳健运营。
(2)关联交易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人认定、交易原则、
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内容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的实施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发生关
联交易前,公司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的实际状况,审慎评判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在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一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积极履行监督职能,确保交易
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以及交易价格公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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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外担保
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原则和标准、审
批权限、决策程序、被担保方的资格和条件、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并要求每笔担保均须
事先履行决策审批程序,严禁下属子(分)公司自行对外担保,严格控制担保风险。2021
年度,公司除了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事项。独立董事每半年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
(4)重大投资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内
控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对外投资类别、对象、决策程序和权限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实行分级
授权机制,各子(分)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投资。根据审慎原则,公司会对拟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必要性以及风险性进行全面评估并形成调研报告,并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超过董事
长权限的,提交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报告期,公司拟通过新加
坡子公司收购 Fast Flow Limited100%的股权,希望借此做优做强给排水市场,进一步打开
国内高端住宅项目和大型公建市场发展空间;进一步完善公司集成系统设计与服务能力,提
升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快国际化进程,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目前,该项投资并购进
展顺利。
(5)危机管理
公司设立了跨部门的公共关系管理部,负责公共关系维护和危机管理,并形成了较为完
善的外部信息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每天专人负责舆情动态监控,同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
处理制度》,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此外,公司还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
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2021 年,公司整体危
机意识持续提升,未发生较大的危机事件。
公司不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内控制度,优化内控流程,促进规范运营,为公司高
质量发展夯实基础。2021 年,公司连续第 5 年进入浙江上市公司内控 30 强,并名列第 12
位。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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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
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潜在的错报金额
资产总额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资产总额2%;
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2%。
资产总额存在错报,资产总额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2%;
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存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2%。
资产总额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1%。
注: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
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
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
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迹象:
①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
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③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④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⑤公告的财务会计报表、报告存在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甚至被监管部门处罚。
2)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
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要错报,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
理层重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迹象: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内部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
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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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一般缺陷:不构成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影响较小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5000万元以上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2000-5000万元(含
重要缺陷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5000万元)
2000万元(含2000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
一般缺陷
万元)以下 负面影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主要根据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认定。
1)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迹象: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
②公司重大决策失误或决策程序不合法;
③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 1/3 流失;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⑤安全生产、质量事故等频发,导致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⑥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中对“重大缺陷”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2)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
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迹象:
①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②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③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
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未构成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一般性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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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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