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着节约成本、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接受劳务、房屋租赁、零星购销等业务,2021 年度上述业
务的发生金额合计为 3,124.09 万元,2022 年度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 3,300 万元。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董事金红阳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章卡鹏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
事长兼总裁、伟星集团子公司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董事
长,张三云先生担任伟星集团副董事长兼副总裁、伟星股份副董事长,谢瑾琨先生担任伟星
股份董事、董秘兼副总经理,冯济府先生担任伟星集团监事会主席、伟星集团子公司浙江伟
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文化”)执行董事,徐有智先生担任伟星集团子公司
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建设”)总经理,以上 6 名董事属关联董事,
审议该项议案时均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
合同签订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年 2 月 28 上年发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或预
类别 价原则 日已发生 金额
计金额
金额
1
接受市政工程施
按市场价格 1,000 - 798.11
工、绿化养护等
接受劳务 委托电镀加工 按市场价格 800 71.77 640.19
伟星集 接受广告、咨询等
按市场价格 240 24.01 287.62
团及其 服务
房屋租赁 子公司 出租或承租房屋 按市场价格 350 - 308.78
购销能源 水电费结算 按官方定价 210 31.33 189.07
零星销售公司产品
购销产品 按市场价格 700 73.91 900.32
和采购关联人产品
合计 3,300 201.02 3,124.09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 实际发 披露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预计金 生额占 生额与 日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类别 金额 额 同类业 预计金 及索
务比例 额差异 引
接受市政工程施工、
798.11 8.56% 2021
绿化养护等
年4
接受劳务 委托电镀加工 640.19 100.00% 月 17
伟星集 接受广告、咨询等服 日巨
287.62 4.06%
团及其 务 潮资
不超过
房屋租赁 子公司 出租或承租房屋 308.78 13.70% -19.90% 讯网
3,900
(www
购销能源 水电费结算 189.07 2.42% .cni
零星销售公司产品 nfo.
购销产品 900.32 0.14%
和采购关联人产品 com.
合计 3,124.09 - cn)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不适用
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不适用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伟星集团成立于 1995 年 3 月,法定代表人为章卡鹏先生,注册资本为 36,200 万
元,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管理,住所为临海市尤溪。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3,578,594.92 万元,净资产为 1,454,085.51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902,575.99 万
2
元,净利润 266,028.07 万元。
(2)伟星建设成立于 2001 年 5 月,法定代表人为牟再辉先生,注册资本为 7,200 万元,
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住所为临海市巾山东路。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6,727.45 万元,净资产为 10,996.88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60,424.11
万元,净利润 2,610.64 万元。
(3)伟星股份成立于 1988 年 5 月,法定代表人为章卡鹏先生,注册资本为 79,785.0428
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钮扣、拉链等服饰辅料的制造与销售,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
区。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为 393,520.5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63,475.11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37,083.1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39,926.43 万元。
(4)临海市伟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化学科技”)成立于 1998 年 11
月,法定代表人为徐友撑先生,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材质产品的电镀加工,
住所为临海市古城两水村。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为 21,854.86 万元,净资产为
3,901.93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6,661.33 万元,净利润 1,000.23 万元。
(5)伟星文化成立于 2002 年 6 月,法定代表人为冯济府先生,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为广告、咨询服务等,住所为杭州市文三路。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168.84 万元,净资产为 1,162.45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805.87 万元,净利润 43.67
万元。
(6)伟星集团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业”)成立于 2001 年 6 月,
法定代表人为明珩先生,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主营业务为商贸等,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
金汇镇齐金路。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473.27 万元,净资产为 525.19 万元;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239.68 万元,净利润-170.61 万元。
(7)上海伟星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光学”)成立于 2002 年 11 月,法定代表
人为施兆昌,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眼镜片等光学制品的制造与销售,住
所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汇经济园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0,183.93 万元,净
资产为 5,676.72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8,487.38 万元,净利润 1,195.72 万元。
(8)上海视工坊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工坊”)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法定代表
人为陈标新,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主营业务为眼镜及配件的销售等,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
田林路。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98.28 万元,净资产为 38.61 万元;2021 年实
现营业收入 150.64 万元,净利润 37.39 万元。
3
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与伟星建设、伟星股份、伟星化学科技、伟星文化、上海实业、上海光学、视
工坊同为伟星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对关联法人的定义,公司和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
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
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经营实力和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
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接受工程施工、绿化养护
(1)定价原则和依据:参考项目所在地的定额及材料信息价。
(2)交易总价:按实结算,并经第三方审计后确定。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结算。
2、委托电镀加工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3、接受广告、咨询等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实际工作量×每块业务的市场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或季度结算,单个子项目按项目周期结算。
4、房屋租赁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
(2)交易总价:面积×每平米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以转账支票或其他方式结算。
5、水电费结算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官方用电、用水价格计价。
4
(2)交易总价:实际用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6、零星销售和采购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交易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实际交易即时结算。
(二)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伟星建设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工程施工、绿化养护,主要系其园区市政设计
及施工能力较强,同时对公司文化和工业园的市政规划比较熟悉,有利于提高公司园区市政
工程建设和绿化施工的效率。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伟
星化学科技进行管件电镀加工服务,主要系其电镀装备和技术水平较高、产品优服务好、价
格公允且双方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利于保障公司相关产品的
品质和交期。
(3)伟星文化为公司提供品牌宣传、管理咨询、广告等服务,主要系其对公司文化和
经营理念比较熟悉,咨询管理服务良好,有利于公司的品牌形象宣传和提升。
(4)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与伟星股份、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材”)与上海实业发生房屋租赁业务等,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提
升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5)上海新材与上海光学存在水电费结算情况,该交易的发生对双方利益均能得到有
效保障。
(6)因实际需要,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可能会继续向公司零星采购管材、管件等产品;
公司可能会继续向视工坊等零星采购镜片等产品。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和参照周边市场价格为基准,交
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
5
发生的关联交易虽然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对该关联交
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不超过
3,300 万元的接受劳务、房屋租赁、零星购销等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行为。上述关联交易
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
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伟星集团、伟星股份等关联方相关财务报表;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