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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星新材: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祝卸和)2023-04-2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密切关注公司的经
  营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
  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投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五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不存在缺席或委
  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经认真审阅、独立判断,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
  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本
  人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了该次会议,并在会上作了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二、发表独立意见和对公司建议的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意
序号     时间                                 事 项
                                                                             见类型
 1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同意

 2                  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同意

 3                  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同意
       2022.3.29
 4                  对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意见                      同意

 5                  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同意

 6                  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意见              同意

 7     2022.8.15    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8     2022.12.21                                                             同意
                    的意见


                                          1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意
9                                                                          同意
                  见
1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意见                             同意

     2、对公司建议的情况
     本人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持续关注宏观经济、监管政策等对公司发展
 的影响,了解公司的整体运营情况,并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对公司法人治理、
 内控规范、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公司予以采纳并落实。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2022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
 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客观发表独立
 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此外,本人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规范运营情况,重点关注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海外收购、股权激励等事项的合规程序执行情况,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本人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
 定,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
 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切实维护了股东的知情权。报告期,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再次被深交所评为“A”
 级。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一方面持续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内控制度、案例汇编等资料,及时掌握相关监管政策的动态变
 化和规范运作的要求;另一方面积极参加深交所等组织的培训,不断增强规范运
 营、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意识,进一步提升自己的综合履职能力。
        四、其他方面工作
     1、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
 在 2022 年度共主持召开了两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对提名委员会 2021 年度的工
 作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并部署了 2022 年度的工作规划;对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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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任选资格包括教育背景、工作阅历、专业素养和健康状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意见。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
在 2022 年度共参与了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从事公
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等议案。
此外,每季度认真听取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并审议内部审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运
营情况,并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参与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相关工作
    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全过程,在年审会计师进场
前,积极商讨审计计划和工作安排;审计过程中,持续关注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
况,及时与审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商讨解决,特别是对关键审
计事项进行深入沟通,督促会计师按时完成审计报告。此外,认真听取管理层对
公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情况的汇报,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也促进了年报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3、2022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
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对本人工作给予的配合和支持。2023 年,本人将继续
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与大家沟通,特别是与广大投资者交流,特公布本人的电子邮箱
(Email:1838332697@qq.com)。




                                                        独立董事:祝卸和
                                                        202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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