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
团”)的子公司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设”)、浙江伟星实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及其子公司临海市伟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化学科技”)、浙江伟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文化”)、上海伟星光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光学”)等发生接受劳务、房屋租赁、零星购销等业务,2022
年度上述业务的发生金额合计为 2,715.91 万元,2023 年度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 2,650
万元。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本议案时,金红阳先生、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冯济府先生、
谭梅女士等 5 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金 截至 2023 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上年发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额或预计金 3 月 31 日已
类别 原则 金额
额 发生金额
接受市政工程施工、
浙江建设 按市场价格 500 245.51 926.58
接受劳务 绿化养护等
化学科技 委托电镀加工 按市场价格 625 136.86 595.89
1
接受广告、咨询等服
伟星文化 按市场价格 150 63.46 260.12
务
购销水电 上海光学 水电费结算 按官方定价 180 43.97 191.98
零星销售公司产品和
购销产品 伟星集团的子 按市场价格 885 7.71 433.01
采购关联人产品
公司
房屋租赁 出租或承租房屋 按市场价格 310 77.03 308.33
合计 2,650 574.54 2,715.91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披露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预计金 日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类别 金额 额 及索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引
浙江建 接受市政工程施工、绿
926.58 10.01%
设 化养护等
2022
化学科
接受劳务 委托电镀加工 595.89 100.00% 年3
技
月 31
伟星文
接受广告、咨询等服务 260.12 4.65% 日巨
化
不超过 潮资
上海光 -17.70%
购销水电 水电费结算 191.98 3,300 44.14% 讯网
学
(www.
伟星集 零星销售公司产品和
购销产品 433.01 0.06% cninf
团的子 采购关联人产品
o.com
房屋租赁 公司 出租或承租房屋 308.33 13.41% .cn)
合计 2,715.91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不适用
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不适用
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浙江建设成立于 2001 年 5 月,法定代表人为牟再辉先生,注册资本为 7,200 万元,
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巾山东路。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30,105.64 万元,净资产为 11,118.60 万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58,656.23 万元,净利润 1,001.01 万元。
(2)伟星股份成立于 1988 年 5 月,法定代表人为蔡礼永先生,注册资本为 103,720.5556
2
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钮扣、拉链等服饰辅料的制造与销售,住所为临海市花园工业区。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477,316.7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89,521.42 万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362,806.9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888.53 万元。
(3)化学科技成立于 1998 年 11 月,法定代表人为徐友撑先生,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
主营业务为各类材质产品的电镀加工,住所为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二大道。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33,176.71 万元,净资产为 3,301.98 万元;2022 年实
现营业收入 10,313.43 万元,净利润-608.01 万元。
(4)伟星文化成立于 2002 年 6 月,法定代表人为冯济府先生,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为广告、咨询服务等,住所为杭州市文三路。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218.47 万元,净资产为 1,212.70 万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706.06 万元,净利润 50.25
万元。
(5)伟星集团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业”)成立于 2001 年 6 月,
法定代表人为明珩先生,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主营业务为商贸等,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
金汇镇齐金路。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829.32 万元,净资产为 419.21 万元;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239.43 万元,净利润-105.98 万元。
(6)上海光学成立于 2002 年 11 月,法定代表人为施兆昌先生,注册资本为 1,500 万
元,主营业务为各类眼镜片等光学制品的制造与销售,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汇经济园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8,992.14 万元,净资产为 6,537.59 万元;2022 年实现
营业收入 7,327.52 万元,净利润 770.81 万元。
(7)上海视工坊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工坊”)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法定代
表人为陈标新,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主营业务为眼镜及配件的销售等,住所为上海市徐汇
区田林路。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09.59 万元,净资产为 86.75 万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8.26 万元,净利润 48.14 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除伟星股份、化学科技外,其他公司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与浙江建设、伟星股份、化学科技、伟星文化、上海实业、上海光学、视工坊
同为伟星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对
关联法人的定义,公司与上述等伟星集团的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
与上述等伟星集团的子公司发生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
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经营实力和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
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接受工程施工、绿化养护
(1)定价原则和依据:参考项目所在地的定额及材料信息价。
(2)交易总价:按实结算,并经第三方审计后确定。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结算。
2、委托电镀加工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3、接受广告、咨询等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实际工作量×每块业务的市场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或季度结算,单个子项目按项目周期结算。
4、房屋租赁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
(2)交易总价:面积×每平米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以转账支票或其他方式结算。
5、水电费结算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官方用电、用水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用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6、零星销售和采购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交易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实际交易即时结算。
4
(二)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浙江建设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市政工程施工、绿化养护,主要系其园区市政
设计及施工能力较强,同时对公司文化和工业园的市政规划比较熟悉,有利于提高公司园区
市政工程建设和绿化施工的效率。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化
学科技进行管件电镀加工服务,主要系其设备先进、技术精湛、产品及服务质量较好、价格
公允且双方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利于保障公司相关产品的品
质和交期。
(3)伟星文化为公司提供品牌宣传、管理咨询、广告等服务,主要系其对公司文化和
经营理念较为熟悉,咨询管理服务细致、到位,有利于公司的品牌形象宣传和提升。
(4)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与伟星股份、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材”)与上海实业发生房屋租赁业务等,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提
升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5)上海新材与上海光学存在水电费结算情况,该交易的发生对双方利益均能得到切
实保障。
(6)因实际需要,伟星集团的子公司可能会继续向公司零星采购管材、管件等产品;
公司可能会继续向视工坊等零星采购镜片等产品。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和参照周边市场价格为基准,交
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的子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虽然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对该关联交
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不超过
5
2,650 万元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行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
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相关意见;
3、浙江建设等关联方相关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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