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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星新材: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08-25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

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章卡鹏                    董事               因工作出差在外            张三云

         郑丽君                  独立董事               因个人原因              祝卸和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伟星新材                           股票代码               00237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谭   梅                            章佳佳

办公地址               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 688 号        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 688 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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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0576-85225086                       0576-85225086

     电子信箱              wxxc@vasen.com                      wxxc@vasen.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237,366,262.94 2,501,980,066.32 2,501,980,066.32                         -10.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494,144,430.87        364,782,020.20        364,782,020.20                35.46%
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82,434,785.66        345,702,624.30        345,702,624.30                39.55%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06,478,175.61            88,291,108.99         88,291,108.99            360.38%
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3                  0.23           34.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2                  0.22           40.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86%                 7.38%                 7.38%            1.48%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6,386,470,059.11 6,938,789,194.54 6,938,871,347.71                          -7.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4,874,173,367.22 5,327,040,406.02 5,327,111,371.31                          -8.50%
资产(元)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等相关规定,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总股本 1,584,474,655

      (1,592,077,988-7,615,000+35,000*2/6)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总股本

      1,578,812,988(1,592,112,988-19,000,000*0.7)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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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

 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

 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

 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因此公司调整了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涉及的相关数据

 的期初数。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1,283 户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比例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非国有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37.90% 603,359,564                 0   质押   227,132,400
                   法人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
                            14.68% 233,660,000                   0   质押   98,500,000
公司             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境外法人      9.07% 144,443,580                 0    -                 -
公司
章卡鹏             境内自然人 5.18%    82,538,434       61,903,825    -                 -

张三云             境内自然人 1.96%    31,269,218       23,451,913    -                 -
香港金融管理局-
                 境外法人      1.14%   18,161,974                0    -                 -
自有资金
安本亚洲有限公司
-安本标准-中国 境外法人      1.13%   18,058,764                0    -                 -
A 股股票基金
金红阳             境内自然人 1.04%    16,563,013       12,422,26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
                 其他          0.98%   15,590,826                0    -                 -
八组合
首源投资(英国)
有 限 公 司 - FSSA 境外法人   0.84%   13,371,085                0    -                 -
中国 A 股基金
                               1、上述股东中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分别持有伟星集团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15.97%、10.88%的股权,并
的说明                     分别担任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副董事长兼副总裁;同时,
                           两人分别持有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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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59%、12.17%的股权;两人与伟星集团和慧星公司均存在关
                             联关系。此外,根据两人签署的一致行动相关协议及补充协议,
                             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2、上述股东中金红阳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与伟星集团
                             存在关联关系;同时,金红阳先生持有慧星公司 6.14%的股权,
                             与慧星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不适用
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2023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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