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鹏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9-01-08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 1 月 6 日,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鹏股份”)收到
持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汤于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汤于先生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 月 4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 46,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5.2939%,减持后,汤于先生继续持有公司股
份 61,496,4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0087%。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2017/12/27 4.94 4,000,000 0.4559
2017/12/28 4.91 5,400,000 0.6154
2017/12/29 4.93 3,050,000 0.3476
2018/1/8 4.98 1,600,000 0.1824
2018/1/10 4.98 1,600,000 0.1824
汤于 大宗交易 2018/4/24 4.39 10,000,000 1.1397
2018/4/25 4.15 1,800,000 0.2051
2018/4/26 4.15 3,600,000 0.4103
2018/10/19 3.2 5,274,123 0.6011
2019/1/3 2.78 5,085,200 0.5796
2019/1/4 2.77 5,040,677 0.5745
合计 46,450,000 5.2939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107,946,4 61,496,4
汤于 高管锁定股 12.30 7.0087
92 92
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汤于先生在 2014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所作承诺:
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截止本公告日披露日,汤于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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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汤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