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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锐股份: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2-01-15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4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14日—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 1

号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4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建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

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3人,代表股份325,399,468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29.90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23,914,977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77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6人,代表股份1,484,49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8人,代表股份43,331,118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98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1,846,627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4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6人,代表股份1,484,49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64%。

    2、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

会议并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4,835,2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4
的99.8266%;反对561,7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6%;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766,9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80%;反对 561,7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65%;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2、审议《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815,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06%;反对468,3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14%;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分别为:苏

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晨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系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

192,823,779股、35,283,722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54,9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10%;反对 468,3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10%;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3、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4,934,4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571%;反对433,3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2%;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866,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3/4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69%;反对 433,3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2%;弃权 3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王阳光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

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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