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文”),规定了“关于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
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
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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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 16 号文的相关
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6 号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对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均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其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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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
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次,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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