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利润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2018年度)2019-04-13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利润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
二零一八年度
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利润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
德师报(核)字(19)第 E00058 号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 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包
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德师报(审)字(19)第 P01564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
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标的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蓝帆医疗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标的公司 2018 年度及累积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利润承诺实
现情况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7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与淄博蓝帆投资
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关于 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 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蓝
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 CB Cardio Holdings V Limited
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统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编制和列报利润承
诺实现情况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
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利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
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利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利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鉴证结论。
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利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管理办法及《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的规定编制获取合理保证。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利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管理办法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规定编制的充分适当的证据。
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利润承诺实现情况存在不符合管理
办法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
基础上,我们对利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
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利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管理办法及《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规定编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在 2018 年度报告中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解彦峰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 倩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