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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帆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4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
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将由交易时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关
联交易决策和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继续租赁关联方房屋及停车位的独立意见
    继续租赁关联方房屋作为公司总部,有助于推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提升
公司的运营效率,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董
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振平先生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 2022 年度新增银行授信及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的审议程序符
合《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新增担保
事项。
    四、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以及预计担保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
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担保事项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2023 年度公司及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五、关于 2023 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为提升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
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在 2023 年度使用
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子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关于 2023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汇率和利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失,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从长期来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减少因汇率、利率波动频
繁带来的汇兑损失和财务费用,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有利于股东
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未来资本运作和日常经营需要,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 2023 年度开展各种货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胜军                       董书魁                     宫本高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