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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2012-09-27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认为:电子制造业在当前国际、国内市场环境不景气的情况下,呈现出供应
商过多的局面,市场竞争日趋于白炽化。公司对募投项目中的“新亚电子制程技
术中心项目”进行终止,是基于对该项目实际的市场前景进行充分研究后进行决
策的,充分保证了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在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前提下,使募集资金投向更加合理、有效。本次终止募投
项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终止募投项目
“技术中心”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少强             邱 普   罗红葆




                                         2012 年 0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