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2-10-26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2-045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中审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由于原负责审计公司的项目负责合伙人及
主要审计团队已经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保持以后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且与之前年度审计工作的相互衔接,公司经过认真考虑和调查后,拟改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 2012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
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度》的规定,经过认真调查了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改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经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
议通过,本次《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
可实施,与新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约定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另行签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
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公司已事先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
项通告我们,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公司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 2012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将此事
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经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认为公司本次改聘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