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10-26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2-04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
议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下午二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建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经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认为公司本次改聘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 年第三季度报
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司《<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