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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13-02-25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3-006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64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8,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4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885.70 万元。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20001 号)。公司
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以
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4,649.09 万元投资于新增营销
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营销网点项目”),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承诺完成日期
 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4,649.09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14,649.09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截至目前累计投入金额
         承诺投资项目
                                         (万元)                  (万元)
 新增营销网站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4,649.09                5600.00
             -合计                      14,649.09                5600.00
三、本次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于 2007 年计划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十处营销网点,至今,公司已设立了
厦门、松江、青岛、珠海、重庆五处营销网点,现处于有序经营当中。
    公司计划建设的成都、无锡、常熟、常州、烟台营销网点,因周边客户资源
发生了较大变化,其中经公司评估,绵阳、佛山两处已不适合新设立公司营销网
点,并已将之分别变更为于重庆、珠海设立,关于其他五处营销网点,因投资金
额较多,对公司整体经营影响较大,本着审慎的原则,仍处于实地调研当中,并
将针对其具体情况,在确定其可行性后再分别实施。
    关于新建物流中心项目,因公司营销体系仍未完成整体建设,且现有物流体
系能够满足公司目前的经营需要,待新建营销网点确认后,公司将择地建设物流
中心项目。


四、本次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拟调整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日期,经公司审慎
研究,调整后的项目完成日期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原预计完工日期        调整后完工日期

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五、本次调整对于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调整本着安全有效使
用募集资金的原则,避免资金浪费,有利于公司整体经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周期
延期。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发表如下
意见:
    认为: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
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
度。本次调整的审批程序合法,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且有利于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投向更加合理、规
范。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地核查、分析。现
就所核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未来发展
方向,采取审慎的态度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控,是基于保证募投项
目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的考虑。本次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四)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1)新亚制程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调整,使募集资金使用更加合理,
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维护新亚制程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调整已经新亚制程第二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基于以上意见,招商证券对于新亚制程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