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之保荐意见2013-02-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延期之保荐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
经审慎核查,就新亚制程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新亚制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64号)核准,由主承销
商招商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2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4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885.70万元。
二、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以
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4,649.09 万元投资于新增营销
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营销网点项目”),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承诺建设期
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4,649.09 2年
-合计 14,649.09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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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截至目前累计投入金额
承诺投资项目
(万元) (万元)
新增营销网站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4,649.09 5600.00
-合计 14,649.09 5600.0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于 2007 年计划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十处营销网点,至今,公司已设立了
厦门、松江、青岛、珠海、重庆五处营销网点,现处于有序经营当中,以上网点
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
公司计划建设的其他营销网点,因周边客户资源发生了较大变化,其中经公
司评估,绵阳、佛山两处已不适合新设立公司营销网点,并已将之分别变更为于
重庆、珠海设立,关于其他五处营销网点,因投资金额较多,对公司整体经营影
响较大,本着审慎的原则,仍处于实地调研当中,并将针对其具体情况,在确定
其可行性后再分别实施。
关于新建物流中心项目,因公司营销体系仍未完成整体建设,且现有物流体
系能够满足公司目前的经营需要,待新建营销网点确认后,公司将择地建设物流
中心项目。
四、本次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拟调整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日期,经公司审慎
研究,调整后的项目完成日期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原预计完工日期 调整后完工日期
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调整本着安全有效使
用募集资金的原则,避免资金浪费,有利于公司整体经营。
六、招商证券保荐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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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亚制程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调整,使募集资金使用更加合理,
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维护新亚制程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调整已经新亚制程第二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基于以上意见,招商证券对于新亚制程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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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之保荐意见》的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杨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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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 承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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