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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2013-04-18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3-021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3 年关联交易情况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人               2013 年预计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房租                徐琦                                   40                 27.6

                    深圳市新力达新亚汽车贸易有限公
购车及维修服务                                            150                115.9
                    司

购车及维修服务      深圳市新力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50                26.90

                         合计:                           340                170.40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许伟明、徐琦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基本情况: 注
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琦;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9 层 09 单元;主营业务:
投资举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汽车销售(不含小轿车);物业管理:
制冷产品,机械设备的研发与销售;成立日期:新力达集团成立于 1993 年 6 月
18 日;工商注册号: 440301102798904。2012 年,收入总额:849,739,034.65 元;
净利润:-173,294.19;资产总额:1,108,264,790.05 元。
    (2)深圳市新力达新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新亚汽贸)基
本情况:
    新力达新亚汽贸成立于 2007 年 2 月 1 日,工商注册号:440307102866921,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许伟明;
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宝荷路南约建材物流中心 A 、B 号;主营业务:
北京现代品牌汽车销售;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3 年 3 月 2 日);二手车经销;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汽车零
配件、汽车用品的购销(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一类汽车整车维修;
汽车租赁。 2012 年,收入总额:206,662,037.35 元;净利润:1,743,163.13
元;资产总额:83,867,038.16 元。
    (3)深圳市新力达新力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汽贸)基本
情况:
    新力达汽贸成立于 2002 年 4 月 23 日,工商注册号:440307103037039 注册
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徐琦;住所:
深圳市龙岗中心城 35 区;主营业务:汽车销售(含小轿车);经营进出口业务;
兴办实业;一类汽车整车维修;车辆清洗;二手车经销;代理机动车辆保险等。
2012 年,收入总额:204,422,832.35 元;净利润:4,180,660.07 元;资产总额:
125,766,545.45 元。
    (4)许伟明、徐琦基本情况:
    许伟明、徐琦系夫妻关系,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5)深圳市多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利工贸)基本情况:
    多利工贸成立于 1992 年 6 月 4 日,工商注册号:440301103969588,注册资
金:600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梁志敏,住所:深圳市
罗湖区深南东路 5015 号金丰城大厦 A 座 1301 室,经营范围:只办实业;国产汽
车;汽车零件购销及其它商业物资供销业;计算机软件自动控制系统有相关设备
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新力达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6.76%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间接持有新力达汽贸 56%股份,同受控股股
东控制。
    (3)公司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间接持有新力达新亚汽贸 76%股份,同受控
股股东控制。
    (4)许伟明持有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80%股权,徐琦持有深圳
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的股权,许伟明、徐琦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5)多利工贸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志敏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从 2010 年 6
月 18 日至 2011 年 6 月 15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
定,新力达集团、新力达汽贸、新亚汽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许伟明、徐琦、
梁志敏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
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4、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 2013 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 340 万元。


    三、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采购或销售框架协议或劳务协议
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中:
    1、房屋租赁定价政策为:出租房产的年折旧额。
    2、采购与销售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为:与关联方的购销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
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制定,在无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以成本加成或协议方
式定价。
    3、接受关联方劳务的定价政策为:按协议价格支付。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产品销售、采购、劳务、租赁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
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关
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
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相关关联
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遵循了公允性的
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
合股东、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