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4-18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3-016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4 月 5 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
于 2013 年 4 月 17 日下午二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
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建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
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2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 2012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程序规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该年度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能够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 2012 年度生产和经营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12 年 年 度 报 告 》 详 细 内 容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2012 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2,572.5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5.24%;
营业成本 3,2649.86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7.87%;实现净利润 1,836.31 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 30.05%。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母公司 2012
年度实现净利润 12,076,416.3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4,602,098.63 元,减
去本年度因实施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使用未分配利润 19,980,000 元和按母
公司净利润 10%提取盈余公积 1,207,641.64 元,截至 2012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 45,490,873.36 元。
公司 201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9,98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9,98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认为: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
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
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 2012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行为。公司编制的《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指定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
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
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董事会出具的《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3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
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3 年第一季度报
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的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 2013 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