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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2013-04-18  

						关于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 项 审 计 说 明
   信会师报字[2013]第 310287 号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报告



                      目       录                 页码



一 、 报告正文                                     1-2



二 、 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1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3]第 310287 号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1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
下简称“汇总表”)。该汇总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
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
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制,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
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
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
的总体列报。
                         专项审计说明 第 1 页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 201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
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和本专项审计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我们提醒汇总表使用者关注,汇总表是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
有限公司为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而编制
的。因此,汇总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专项审计说明仅供深圳市
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O 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专项审计说明 第 2 页
附件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核   2012年期初占用 2012年度占用累计 2012年度占用 2012年度偿还累计 2012年期末占用
         资金占用方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的关联关系      算的会计科目      资金余额        发生金额      资金的利息      发生金额        资金余额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其他应收款                  -     27,675,632.40   673,764.22     28,349,396.62               -    债权转让*1      非经营性占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     27,675,632.40   673,764.22     28,349,396.62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小计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惠州新力达电子工具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       801,041.00            -        801,041.00                -    往来款          非经营性占用

                                   昆山市新亚电子工具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832,307.69      173,937.73            -        926,748.93         79,496.49 往来款            非经营性占用

                                   苏州新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45,340.19      340,825.73            -        332,112.92        154,053.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占用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深圳市旭富达电子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121.34      219,374.10            -        116,000.00        104,495.44 往来款            非经营性占用

                                   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0,568.72      157,195.83            -         45,920.06        121,844.49 往来款            非经营性占用

                                   东莞市升贸电子有限公司*2             本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6,438.10        3,000.00            -          9,438.10                -    往来款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995,776.04     1,695,374.39           -       2,231,261.01       459,889.42
              总计                                                                                             995,776.04    29,371,006.79   673,764.22     30,580,657.63       459,889.42


说明:
*1:2012年5月30日,本公司与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将对金远升享有的债权27,675,632.40元以27,675,632.40元的价格转让给新力达集团,协议约定:自签订
协议之日起两个月内支付全部债权转让款项,逾期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逾期利息。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新力达集团已支付全部债权转让款项,同时按协议约定支付该部分逾期款项所产生的利息673,764.22元。
*2:2012年8月30日,本公司与徐钻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本公司持有东莞市升贸电子有限公司70%的股权按出资额作价70万元转让给徐钻,并已于2012年9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东莞市升贸电子有限
公司股权。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情况汇总表 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