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3-04-18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
动的正常进行,防范和控制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深圳市
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从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与措施、信息
沟通与反馈、监督与评价等要素对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形
成本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07 年 6 月 29 日由深圳市新亚工具连锁店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4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13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00 万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11,100 万股,注册资本为 11,100 万元。
201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实施了 2010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9,980 万元。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9 层。
经营范围: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售后
服务;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
含限制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普
通货运;净化产品的开发及销售;净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机器设备租赁;五金
零配件。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和目标
(一)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遵循了以下基本原则:
1、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内部强制执行,企业员工无条件遵守;
2、内部控制涵盖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岗位和人员,包含决策、执行、监
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3、检查监督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4、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5、内部控制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
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
(二)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为的目标:
1、确保公司运作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和经营效果,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服务;
3、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确保公司财产安全以及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
有序开展;
4、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内部控制环境
(一)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
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
衡机制。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
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事项等;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照
其议事规则界定职权范围,履行职责,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监事会负责
检查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进
行监督;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工作。
(二)内部审计
公司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审计部,并制订了《内部审计制度》,向
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任命其负责人,审计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
作皆具备独立性。审计部负责制订并实施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
管理、财务状况、内控实施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
性、合规性做出评价并评估风险,针对控制缺陷和隐患提出改善建议。
(三)人力资源
公司已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绩效考核制度》,
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员工的招聘、考核、人事管理、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确保
所有员工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公司现有人力资源各项制度能够较好保证员工的稳
定性和公司的各个岗位需求。
(四)经营风险控制
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直遵守法律法规,以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作为
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公司根据制订的战略规划,结合公司近阶段的经营目标,
审慎处理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始终坚持文件的经营方针,积极的发展新客户,开
拓新业务。针对具体项目,做好风险评估工作,董事会成员从不同的职业角度提
供全面的风险防控意见,谨慎投资,最大限度降低了经营风险。
四、控制措施
为了保证公司在战略规划指导下,平稳实现经营目标,公司建立了全面有效
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下措施对公司的职责划分、授权审批、资产管理、独立
监督等工作进行掌控:
(一)公司财务会计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财务管理制
度》、《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在以上制度的管控下开展会计核算、财
务管理等工作,公司的资产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二)资金管理
公司制订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中,明确了资金管理和控制的要求,由公
司总部统筹资金需求、集中融资业务,子公司、分公司没有对外融资权,公司对
子分公司、分公司资金收支实行预算管理,对公司和各子公司资金需求计划、拨
付、执行进行监控和执行跟踪分析。通过编制年度资金计划和月度资金预算计划
加强资金管理的计划性,并对子公司、分公司的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实
时调整资金安排。
(三)采购管理
公司主要由采购部、财务部、审计部进行采购业务的管控,公司制订了《采
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规范采购业务操作,加强集
中采购、推行战略合作等采购模式,兼顾采购的效益、效率和规范性。财务部、
审计部按照采购制度与流程对采购订单进行管控审核,在采购付款环节,加强了
支付环节的核对、审查,以保证付款的准确性及合理性。
(四)内部监督控制
公司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监督工作。公司制订了《内部审计制度》,确定了
审计部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公司审计部全年开展公司经
营活动的监督工作,包括财务常规审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审计、存货管
理审计、资产管理审计、费用报销审计、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审计等。审计部定
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相关审计工作情况,在其监督下制订审计计划并实施,促进
内部监督控制工作更趋于规范化、制度化。
(五)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以公平、公正、诚信作为关联交易
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市场价格,充分保护各方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的经
营层分析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重大关联交
易需先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担保
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及持续风险控制。2012 年度,公司无
对外担保事项。
(七)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制定了初步审核、战略委员会评议、董
事会审议、股东会决策并授权签批程序,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切实结合公
司的实际经营、财务、资产状况,审慎确定对外投资项目与投资规模,确保各项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为尽可能的减少投资风险,公司进行对外投资,进行认真
的市场调查与研究论证,合理评估对外投资项目的效益与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
合理效益。
(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
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由公司总部财务部进行统一管理,并聘请外部
审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九)公司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十)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遵照公司制订的《子公司管理制度》,子公司的经
营遵照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由公司委派或推荐,
重大经济活动需定期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公司通过财务报表掌握子公司
的经营情况,尽可能控制子公司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五、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深圳证监局在 2011 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指出了公司在内部
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公司针对已发现的问题和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包括:
(一)部分内控制度规定存在矛盾
整改措施及结果:公司已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风险投资管理制
度》进行了修订,修改后,《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董事会决策权限为:
董事会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决策权限为:主营业务范围内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
计后的净资产 10%的风险投资,以及主营业务范围以外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
计后的净资产的 5%的风险投资事项;决定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后的净资
产 50%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二)部分内控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整改措施及结果:信息披露工作人员已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进行了认真学习,对以往出现的工作遗漏进行了改正。本次整改后,信息披露的
申请、审核、发布流程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所有信息披露文件将最终由董事长
进行审定。同时增强对信息披露人员的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其规范意识和职业
素养,以保证公司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进行信息披露。
(三)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整改措施及结果:公司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的内控管理制度,重
新制订了付(借)款审批流程,设定了相应款项金额的审批权限,加强了对公司
付(借)款流程的审批与监管;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增加了对主要责任
人、直接责任人的违规处罚内容,加强了对相关责任人的权力监督。
公司对上述情况已整改完毕,并按整改后的审批流程实施,公司将长期持续
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由财务部严格把关,内部审计部定期进行监督、核查。
六、公司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情况
从公司已整改的问题可以看出,公司仍然需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
遵守执行。本次内控制度存在问题整改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完善,内部
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不存在由于内部控
制制度失控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令其失真
的情况,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随着
公司的不断壮大发展,公司将进一步深化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适应国
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
七、内部控制制度的改进和完善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使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配机制
更加合理和明确。此外,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及
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总经理工作细节》、《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
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完善修订的内控制度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最新披露时间 披露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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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章程 2012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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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总经理工作细节 2012 年 5 月 29 日
(www.cninfo.com.cn)
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12 年 5 月 29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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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12 年 5 月 29 日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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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12 年 5 月 29 日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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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12 年 5 月 29 日
(www.cninfo.com.cn)
八、内部控制尚需改善的方面与改进措施
公司现有内控制度还存在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随着上市后公司规模的扩
大,对公司的内控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也将根据情况制订了以下改进措
施:
1、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
法规、规则制度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其提高规范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
2、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3、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水平。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