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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13-04-1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申请上
市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新亚制程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64号)
核准,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00元。

    新亚制程上市募集资金共计4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14.30万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38,885.70万元。2010年4月6日,募集资金已分别存入公司在中国银
行深圳赛格广场支行、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和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
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二)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新亚制程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1,900.84万元,
其中于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3.60万元,本年度已收利息收入259.82
万元、手续费支出0.52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7597.0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新亚制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新亚制程、招商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深圳赛格广场支行、
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2年12月31日,新亚制程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                    存款方式    存款金额(元)
  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                    活期存款        30,873,090.0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活期存款        95,748,642.5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赛格广场支行      活期存款          132,261.57
  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                    活期存款        24,414,512.3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活期存款          802,297.1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三个月定期       24,000,000.00
                   合   计                                 175,970,803.70

三、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38,885.70   募集资金总                                               383.60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50.38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118.00   募集资金总                                             21,900.8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8.30%        额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项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入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资总额(1)   入金额
                      变更)        总额                               金额(2)     (3)=(2)/(1)         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亚电子制程技                                                                                    2012 年 9 月 30
                        是         4,067.62    1,017.24            -    1,017.24       100.00%                         注      不适用       是
术中心项目                                                                                              日
新增营销网点及
                                                                                                  2013 年 12 月 31
物流配送中心建          否        14,649.09   14,649.09     383.60       683.60           4.67%                        -5.79    否          否
                                                                                                        日
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
                                  18,716.71   15,666.33     383.60      1,700.84
计
超募资金投向
偿还银行贷款                       3,700.00    3,700.00            -    3,700.00       100.00%
永久性补充流动
                                  11,500.00   11,500.00            -   11,500.00       100.00%
资金
增资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新亚新材                   2,900.00    2,900.00         -    2,900.00      100.00%                   -382.21     不适用
料有限公司
购买深圳市库泰
克电子材料技术
                                 2,100.00    2,100.00         -    2,100.00      100.00%                   803.21       是
有限公司股权及
增资
超募资金投向小
                                20,200.00   20,200.00         -   20,200.00
计
       合计                     38,916.71   35,866.33    383.60   21,900.84
                 (1)营销网点和物流配送中心募投项目建设未达到计划进度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设立厦门、青岛、松江等三家分公司及两家子公司重庆新爵、珠海新邦,公司计划建设的其他五处营销
                    网点,因投资金额较多,对公司整体经营影响较大,本着审慎的原则,仍处于实地调研当中,并将针对其具体情况,在确定其可
未达到计划进度
                    行性后再分别实施。新建物流中心项目,因公司营销体系仍未完成整体建设,且现有物流体系能够满足公司目前的经营需要,待
或预计收益的情
                    新建营销网点确认后,公司将择地建设物流中心项目。公司调整后的项目完成日期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况和原因
                    (2)新增的营销网点未达到预计收益
                    营销网点的项目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正式营业开始第 1 年的负荷为 30%,第 2 年的负荷为 70%,第 3 年负荷达到 100%。由于新
                    设的五个营销网点尚处于设立初期市场开发阶段,且受市场经济环境影响,销售业绩未达预期。
                     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分为 RTV 有机硅、电子胶水及电子工具等三个研发子项目进行建设。第一期投入的募集资金 1,017.25
项目可行性发生
                 万元,用于 RTV 有机硅项目的建设,该项目现已实施完毕,并已正常运作。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主
重大变化的情况
                 要从事电子胶粘剂的研发及生产,已经与高校实验室合作共同研发系列电子胶水产品并取得一定成果,继续建设电子胶水项目可能导
说明
                 致重复投资。电子工具项目因制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距今已有四年多,期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呈现出供应商众多,行业标准不清晰,
                   竞争无序的局面。根据以上情况,公司认为“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可行性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201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议案》。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     超募资金为 20,168.99 万元,如前所述已使用 20,200 万元,超募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13.23 万元为尚未转出的利息收入。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无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2012 年 4 月 5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改变珠海营销网点
目实施方式调整
                   的实施主体,不再以分公司实施,而是通过以募集资金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新邦电子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无
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无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注: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一是体现在未来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等的新产品生产销售,二是体现在各服务
终端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的提升上,最终体现在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增加和毛利率的上升。
    1、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

    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分为RTV有机硅、电子胶水及电子工具等三个研
发子项目进行建设。2010年9月6日,经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该项目
的实施地点变更至深圳市光明新区。

    第一期投入的募集资金1,017.25万元,用于RTV有机硅项目的建设,该项目
现已实施完毕,并已正常运作。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
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胶粘剂的研发及生产,已经与高校实验室合作共同研发系列
电子胶水产品并取得一定成果,继续建设电子胶水项目可能导致重复投资。电子
工具项目因制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距今已有四年多,期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呈
现出供应商众多,行业标准不清晰,竞争无序的局面。根据以上情况,公司认为
“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可行性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2012年10月17日,
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
议案》。

    该项目原计划投资 4,067.62 万元,实际最终投资 1,017.24 万元。

    2、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截止2012年末,公司已设立厦门、青岛、松江等三家分公司及两家子公司重
庆新爵、珠海新邦,公司计划建设的其他五处营销网点,因投资金额较多,对公
司整体经营影响较大,仍处于实地调研当中。新建物流中心项目,因公司营销体
系仍未完成整体建设,且现有物流体系能够满足公司目前的经营需要,待新建营
销网点确认后,公司将择地建设物流中心项目。公司调整后的项目完成日期为
2013年12月31日。

    营销网点的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正式营业开始第1年的负荷为30%,第2
年的负荷为70%,第3年负荷达到100%。由于新设的五个营销网点尚处于设立初期
市场开发阶段,且受市场经济环境影响,销售业绩未达预期。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4月20日,新亚制程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提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700万元用于归
还银行贷款,
    2010年5月20日,新亚制程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1年1月12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2011年5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3,468.99万元及利息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1月12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投资库泰克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100万元投资深圳市库泰克电
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取得其51%的股权。

    2010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
资金9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2011年4月18
日,新亚制程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全资子公司新亚新材料有限
公司进行增资。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2010年9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募投项目
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惠州市仲恺开发区19号小区变更至深圳
市光明新区玉律村工业区大洋二路。

    该项目目前已终止,该项目原计划投资 4,067.62 万元,实际最终投资
1,017.24 万元。

    新亚制程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
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
报字[2013]第【310286】号)。报告认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2012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

六、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新亚制程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新亚制程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
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没有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
人对新亚制程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公司要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
集资金使用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照IPO时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和投资进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进行管理。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建斌



                   傅   承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