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13-06-04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3-033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议案》,决定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全部更换到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进行专项存储。
一、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10 年 4 月 6 日,公司
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在 2010 年 4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10-006。
截止目前,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根据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存放于该行账户 44201501100052520752
的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的存储和使用,除非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
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外,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止 2013 年 5 月 31 日,该专户募集资金余额为 97,720,130.39 元,其中
70,000,000.00 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于 2013 年 6 月 28 日到期;因公司经
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的募集
资金全部更换到宁波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进行专项存储。公司将及时与宁波银行
深圳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并进行公告。
公司其它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不变。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