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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3-09-16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或“公司”)自
2013 年 6 月 18 日起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在披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之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3 年 6 月 17 日)公司
股票收盘价为 8.03 元/股,之前第 20 个交易日(2013 年 5 月 16 日)收盘价为
7.73 元/股,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 3.88%。
    本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深证综指(399106.SZ)累计跌幅 0.87%,
中小板指数(399005.SZ)累计涨幅 0.44%。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本公司属于 C 类制造业中的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归属于深交所电子指数(CN6058.SZ)。本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
电子指数累计涨幅为 0.27%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披露前新亚制程股
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
标准的说明》之签署页)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