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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交易对方声明2013-09-16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李林波、冠誉投资、李林聪就本次交易中提供的所
有信息,承诺如下:

    一、已向新亚制程及为本次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
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
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
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资产重组期间,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新亚制程及各中介机构披露有关本次资产
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保证,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李林波              李林聪




                                           东莞市冠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3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