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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2013-10-07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
 深国众联评报字(2013)第 3-037 号




深圳市天健国众联
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中国深圳
                                   目      录


声      明 ................................................................. 1
摘      要 ................................................................. 3
资产评估报告 ............................................................ 7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概况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7
     二、评估目的 ......................................................... 15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5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7
     五、评估基准日 ....................................................... 18
     六、评估依据 ......................................................... 19
     七、评估方法 ......................................................... 2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9
     九、评估假设 ......................................................... 31
     十、评估结论 ......................................................... 33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35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9
     十三、评估报告日 ..................................................... 39
评估报告附件 ........................................................... 40
                               声        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
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基础
上形成的,仅在评估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成立。
   三、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
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
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四、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有效。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
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
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
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六、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同时与委托方和相
关当事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七、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
业评估经验;评估过程中没有运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成果;注册资产评估师
本人及其业务助理人员已对评估对象做了必要的现场调查、勘察与核实。
   八、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
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但不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做任何
形式的保证。同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
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九、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
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
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十、评估对象涉及的财务会计数据、生产经营资料等与评估相关的全部资料由委

                                     1
托方及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可靠
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中存在虚假或
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本评估结果无效,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
负责,本公司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被评估单位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结论的有关事项,在委托评估时未作
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
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本评估报告必须完整使用。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
的和用途,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
的后果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无关。
   十三、未征得本评估机构书面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
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四、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
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我们未考虑本次申报评估资产出售尚应承担的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
值的因素,我们也未对各类资产的重估增、减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




                                     2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深国众联评报字(2013)第 3-037 号


                              重    要       提   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
 估报告全文。



    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接受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
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
基础法及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
股权收购行为涉及的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 2013 年 6 月 30 日
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
    委   托   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二、评估目的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本次评估系为深圳市新亚电
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经济行为已
获得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批准。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行为所涉及的

                                         3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
    具体评估范围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行为所涉及的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其中资产总额账面值
16,228.66 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 8,889.19 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7,339.47 万元。
评估前账面值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
310503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评估范围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

    四、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 6 月 30 日。评估基准日系由委托方确定,确定
的理由是评估基准日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比较接近,本次评估以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
标准为取价标准。

    五、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按照我公司与深
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我公司评估人员已实施
了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与会计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验证审核,对资产进行
实地察看与核对,并取得了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
的比较,以及我们认为有必要实施的其他资产评估程序。

    六、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

    七、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八、评估结论
    此次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账面值 16,228.66 万元,评估值
17,123.73 万元,评估增值 895.07 万元,增值率 5.52%;


                                       4
     负债总额账面值 8,889.19 万元,评估值 8,889.19 万元,评估值与账面值无差异;
     净资产账面值 7,339.47 万元,评估值 8,234.54 万元,评估增值 895.07 万元,增
值率 12.20%。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3 年 6 月 30 日
被评估单位: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 100%
 1   流动资产                            11,158.20       11,764.27       606.07             5.43
 2   非流动资产                           5,070.47        5,359.46       288.99             5.70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        2,232.22       232.22            11.61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
 8     固定资产                           3,053.60        3,127.24        73.64             2.41
 9     在建工程                                    -              -            -                  -
10     工程物资                                    -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13     油气资产                                    -              -            -                  -
14     无形资产                                    -              -            -                  -
15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
16     开发支出                                    -              -            -                  -
17     商誉                                        -              -            -                  -
18     长期待摊费用                                -              -            -                  -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87               -       -16.87         -100.00
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21   资产合计                            16,228.66       17,123.73       895.07             5.52
22   流动负债                             8,889.19        8,889.19             -                  -
23   非流动负债                                    -              -            -                  -
24   负债合计                             8,889.19        8,889.19             -                  -
2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339.47        8,234.54       895.07            12.20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5
    采用收益法对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
16,176.21 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 8,836.74 万元,增值率 120.40%。
    (三)对评估结果选取的说明:
    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差异额为 7,941.67 万元,差异率为 96.44%,差异
的主要原因:
    1. 资产基础法为从资产重置的角度间接地评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资产基础法
运用在整体资产评估时不能合理体现各项资产综合的获利能力及企业的成长性,也未
考虑其他未记入财务报表的专利技术、商誉价值等因素。
    收益法则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
度评价资产,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值观念,从理论上讲,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
好体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 东莞平波电子有限公司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拥有多项专利技术,掌握先进的
生产工艺,已形成完善的生产、供应和营销系统,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占有
一定的市场份额,有一定的品牌优势,受益于触摸屏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目前也处
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预期未来现金流对股东全部权益贡献较大。
    3.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而收益法评
估的价值中不仅体现了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已列示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有
形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同时也考虑了资产负债表上未列示的但实际存在的无形资产价
值,如品牌价值、稳定的销售网络、人力资源、稳定的客户群、经营理念等。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176.21 万元,人民币大写金额
为:壹亿陆仟壹佰柒拾陆万贰仟壹佰元整。

    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请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
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
    按照有关资产评估现行规定,本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13
年 6 月 30 日)起计算。超过一年使用,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本页以下无正文]




                                      6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

                         深国众联评报字(2013)第 3-037 号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按照必要
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行为涉及的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在 2013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概况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概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9 层 9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许伟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19980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期限:2003 年 1 月 10 日至永续经营
    注册号:440301102907606
    经营范围: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
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普通货运;净
化产品的开发及销售;净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机器设备租赁;五金零配件的销售。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概况
    企业名称: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7
       注册地址: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新安大道 50 号厂房第六层
       法定代表人:李林波
       注册资本:2008.5452 万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08 年 1 月 16 日至长期
       注册号:441900000196412
       经营范围:产销:电子制品、触摸屏、液晶显示模组、冷光片、发光二极管。
       2.企业简介及历史沿革: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平波”),成立于二〇〇八年,现注
册资本为 2008.5452 万元,是一家集开发、生产与销售触摸屏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现有厂房位于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新安大道,公司主要从事产销电子制品、触
摸屏、液晶显示模组、冷光片、发光二极管。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是由李林波和李林聪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16 日取得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粤莞名称预核内字[2007]
第 0701053832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设立登记,由东莞市信达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东信会验字(2008)第 A00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50 万元,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股权比例
  1               李林波                                          42.50              85%
  2               李林聪                                           7.50              15%
               合计                                               50.00              100%
       根据公司董事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20 日向东莞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申请增加注册资本至 200 万元,由广东中诚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
具“中诚安泰验字(2011)第 1222003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增资后股权结构
为: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股权比例
  1               李林波                                         192.50          96.25%
  2               李林聪                                           7.50          3.755%
               合计                                              200.00              100%
       根据公司董事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9 日向东莞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申请增加注册资本至 250 万元,由东莞市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德

                                            8
正验字(2012)第 A5100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增资后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股权比例
  1                     李林波                                         192.50                          77%
  2          东莞市冠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00                          20%
  3                     李林聪                                             7.50                         3%
                      合计                                             250.00                          100%
       根据 2012 年 10 月 8 日股东会决议和章程规定,平波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
币 41.5452 万元,由股东东莞市冠誉投资有限公司投入人民币 1,000 万元认购平波公
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1.5452 万元,超出认缴部分人民币 958.4548 万元作为“资本
公积”处理,增资款于 2012 年 11 月 01 日经东莞市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
并出具了“德正验字(2012)第 A51015 号《验资报告》”。增资后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股权比例
  1                      李林波                                       192.5000                   66.0275%
  2          东莞市冠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1.5452                   31.4000%
  3                      李林聪                                         7.5000                    2.5725%
                      合计                                            291.5452                         100%
       根据 2013 年 1 月 25 日股东会决议和章程规定,平波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
币 1,717 万元,由股东李林波、东莞市冠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李林聪于 2013 年 2
月 21 日前一次性缴足,增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增资款于 2013 年 2 月 21 日经东莞市信
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莞信验字(2013)第 Y3008 号《验资
报告》”。增资后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股权比例
  1                      李林波                                   1,326.1922                     66.0275%
  2           东莞市冠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30.6832                      31.4000%
  3                      李林聪                                     51.6698                       2.5725%
                      合计                                        2,008.5452                           100%



       3.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股东出资及占股比例如下:

           投资方名称                    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李林波                      512929197302262213                  1,326.1922          66.0275%
             李林聪                      511325198101142237                       51.6698         2.5725%
  东莞市冠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41900001362310                      630.6832          31.4000%
                              合    计                                       2,008.5452                100%



                                                 9
    4.近年资产、损益状况
    企业 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状况如下
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11-12-31             2012-12-31                  2013-6-30
流动资产                               1,627.91              9493.21                    11,158.20
非流动资产                                 168.66            3,127.51                    5,070.47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67.80            3,112.91                    3,053.60
         无形资产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0.86                14.60                       16.87
           资产总计                    1,796.57             12,620.71                   16,228.66
流动负债                               1,365.56              8,027.17                    8.889.19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1,365.56              8,027.17                    8,889.19
           净 资 产                        431.01            4,593.54                    7,339.47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 1-6 月损益状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 1-6 月
主营业务收入                          2,458.72             13,824.49                     8,944.18
减:主营业务成本                      1,901.64             10,924.82                     7,095.6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9.19                 39.06                       36.25
营业利润                                   281.77            1,788.71                    1,182.61
利润总额                                   281.77            1,788.73                    1,182.47
减:所得税                                  71.33                226.21                      153.54
净利润                                     210.44            1,562.52                    1,028.93


    注:表中2011年、2012年、2013年6月年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310503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0
    5.被评估单位长期投资概况: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在江西吉安开设全资子公司江西省
平波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平波”),东莞平波拥有江西平波 100%股权,东
莞平波拥有对江西平波的实质控制权。江西平波概况如下:
    企业名称:江西省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吉安)
    法定代表人:李林聪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13 年 3 月 19 日至 2063 年 3 月 18 日
    注册号:360805210000037
    经营范围:电子制品、触摸屏、液晶显示模组、冷光片、发光二极管研发、生产、
销售。
    截止评估基准日,江西平波电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账面值 2,232.22 万元,负债总
额账面值 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2,232.22 万元。
    6.公司的管理架构如下:




    7.工艺流程图如下:



                                        11
    8.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生产经营是否存在国家政策、法规的限制或者优惠。
    8.1 应收款项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公司将单笔金额 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
                                                 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
                                           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
                                                 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B、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12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按账龄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含 6 个月)                   0
                                                                           5
         7-12 个月                          5
             1-2 年                        10                             10
             2-3 年                        20                             20
             3-4 年                        50                             50
             4-5 年                        50                             50
            5 年以上                       100                            100

    C、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标准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
    8.2 存货
    A、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为库存商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B、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C、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系根据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
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D、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法。
    E、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其领用时采用一次性摊销法摊销。
    8.3 固定资产
    A、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且价值超过 2000 元的有形资产。

                                                 13
    B、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               10                         5               9.50
       办公设备              3-5                         5          19.00-31.67
       运输工具               4                          5               23.75

    8.4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是指公司构建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
的必要支出,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
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在建工程按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在建工程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后,不论是否已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均需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
    8.5 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商品保留通
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施有效控制,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收入的金
额和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公司具体情况如下:公司将货物发送给客户,客户验收确认,此时公司已将商品
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销售确认收入实现。
    8.6 税项
    A、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
                                                                   17%
                                    配劳务的增值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B、税收优惠及批文
    东莞平波于 2011 年 11 月 17 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为
GR201144000344,并于 2013 年 5 月 28 日在税务机关备案,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
率。
    9.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为收购方,被评估单位为被收购方。
    (三)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4
    根据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的介绍,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者包括深圳
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依照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对评估报告所对应
经济行为负有审批、核准、备案等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引用评估报告的其他中
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承销机构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确定
使用者。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
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本次评估系为深圳市新亚电
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经济行为已
获得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批准。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行为所涉及的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
    具体评估范围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行为所涉及的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其中资产总额账面值
16,228.66 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 8,889.19 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7,339.47 万元。
评估前账面值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
310503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申报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1   流动资产                                                           11,158.20
2   非流动资产                                                          5,070.47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5     长期应收款                                                               -
6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
7     投资性房地产                                                             -
8     固定资产                                                          3,053.60


                                       15
9      在建工程                                                               -
10     工程物资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13     油气资产                                                               -
14     无形资产                                                               -
15     其中:土地使用权                                                       -
16     开发支出                                                               -
17     商誉                                                                   -
18     长期待摊费用                                                           -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87
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   资产合计                                                        16,228.66
22   流动负债                                                         8,889.19
23   非流动负债                                                               -
24   负债合计                                                         8,889.19
2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339.47



     (一)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且
已经过审计;具体评估范围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准。
     (二)价值较大实物资产情况及特点:
     1.设备类资产主要包括生产设备、车辆和电子办公设备。
     1.1 企业经营所用的设备主要为电子生产类设备,主要包括丝印设备、黄光机、
烤箱、水胶贴合机、激光切割机、FOG(邦定)设备、IR 设备炉等。
     企业实行两班作业制,实行设备动态保养及定期维护保养制度。设备管理良好,
运行环境良好,运行正常,符合设备的性能要求。机器设备总体能满足企业经营的生
产需要。
     1.2 运输设备是一辆厢式货车,一辆奔驰 3498CC 越野车。
     1.3 电子办公设备为各类计算机、空调机、传真机、打印机等生产、办公用设备,
分布在各办公室内。通用设备的规格种类多。
     企业设备由设备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定期进行维修,设备保养状态良好,使用状
态较佳。
     2.存货是由原材料、产成品和在产品等组成。存货权属状况无争议,存放于企业

                                      16
仓库,周转、保管良好。
         (三)企业未记录的账外无形资产:
         1.已获授权的专利使用权如下: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
     1             zl201020139143.8     一种用于蚀刻的废气处理装置               实用新型       2010/3/19
     2             zl201220588650.9                电容屏底胶                    实用新型       2012/11/9
     3             zl201220589007.8                电容屏 FPC                    实用新型       2012/11/9
     4             zl201220589252.9                 FPC 结构                     实用新型       2012/11/9



         2.正在申请专利使用权如下: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
 1               zl201210446193.4         电容式触摸屏布线方法                发明专利        2012/11/9
 2               zl201220588661.7           电容屏保护结构                    发明专利        2012/11/9
 3               zl201220588712.6                内嵌式电容屏                 发明专利        2012/11/9



         3.注册商标
序                                                   注册
          国别       商标图案及文字   注册证号                       有效日期                 注册人
号                                                   类别

                                                              2012 年 7 月 21 日至 2023   东莞平波电子有
 1        中国                        10819005           9
                                                              年 7 月 20 日               限公司

         (四)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机构的报告结论,全部评估工作由深圳市天健国众联
 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独立完成。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价值类型及其选取: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投
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两种类型。经评估人员与委托方充分沟
通后,根据本项目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的具体状况及评估资料的收集情况等相关条
件,选取适宜的价值类型,并与委托方就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达成了一致意见, 最终
选定市场价值作为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2.市场价值的定义:本评估报告书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
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 值
估计数额。


                                                    17
   3.选择价值类型的理由:从评估目的看: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
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行为提供东莞平波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参
考意见,是一个正常的市场经济行为,按市场价值交易一般较能为交易各方所接受;
从市场条件看:随着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股权交易将日趋频繁,按市场价值进行
交易已为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所接受;从价值类型的选择与评估假设的相关性看:本次
评估的评估假设是立足于模拟一个完全公开和充分竞争的市场而设定的,即设定评估
假设条件的目的在于排除非市场因素和非正常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与本次评估的
价值类型相关;从价值类型选择惯例看:一般评估目的情况下,当对市场条件和评估
对象的使用等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时,应当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约定的评估范围与对象在本报告遵循的评估原
则,基于一定的评估假设和前提条件下,按照本报告所述程序、方法和价值类型,仅
为本报告约定评估目的服务而提出的评估意见。

   五、评估基准日
   (一)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是 2013 年 6 月 30 日。该评估基准日与本次评估的《资产
评估业务约定书》载明的评估基准日一致。
   (二)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
   委托方在与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于确定评估基准
日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
   1.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评估人员实际实施现场调查的日期接近,使评估人员能更
好的把握评估对象所包含的资产、负债和整体获利能力于评估基准日的状况,以利于
真实反映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
   2.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计划实施日期接近,使评估
基准日的时点价值对拟进行交易的双方更具有价值参考意义,以利于评估结论有效服
务于评估目的;
   3.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为与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计划实施日期接近的会计
报告日,使评估人员能够较为全面地了解与评估对象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整体获利能
力的整体情况,以利于评估人员进行系统的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等评估工作的开
展。

                                       18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法规依据、具体行为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包
括:
   (一)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
   5.有关其他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二)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3.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 号);
   5.《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6.《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 号);
   7.《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 号);
   8.《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9.《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
   10.《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11.《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 号);
   (三)经济行为文件
   1.《董事会决议》;
   (四)产权证明文件、重大合同协议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验资报告等;

                                      19
    2.车辆行驶证;
    3.专利证、商标注册证;
    4.重要设备购买合同;
    5.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五)采用的取价标准
    1.《2013 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
    2.太平洋网站、阿里巴巴市场报价查询;
    3.《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4.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
准规定》;
    5.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六)参考资料及其他
    1.评估基准日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2.企业提交的财务会计经营资料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信会师报字[2013]
第 310503 号”审计报告;
    3.企业提供的盈利预测资料;
    4.国家国库券利率、银行贷款利率等价格资料;
    5.统计部门资料;
    6.设备询价的相关网站或图书;
    7.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等。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介绍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1.资产基础法(成本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
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资产基础法(成本法)是在分别合理估算评估对象所包含的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
的基础上估算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其基本公式如下:


                                       20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各单项资产评估值总额-负债评估值总额
   单项资产评估值=单项资产重置价值(市场价值)×单项资产数量
   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权比例×(1+其他因素影响比例)
   2.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
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是从企业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的价值,建立在
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基础上。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预测)被评估单位或其他资产组合体在未来特定时间内的
所涉及的该部分股东权益市场价值评估报告预期收益,选择合适的折现率,将其预期
收益还原为当前的资本额或投资额的方法。其基本公式为:
   企业整体价值=未来收益期内各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现值之和+单独评估的非经
营性资产、溢余资产评估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及摊销+利息×(1-所得税率)-资本性
支出-净营运资金追加额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权比例×(1+其他因素影响比例)
   3.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
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市场法亦称市场价格比较法。是指通过寻找最近成交的足够数量的可比交易案例、
比较评估对象与该等可比交易案例的异同、将该等可比交易案例的交易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得到“比准价格”,进而估算评估对象市场价值的评估方法。即:
   市场价值=(比准价格 1+比准价格 2+比准价格 3+,,+比准价格 n)/n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权的市场价值
   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股权的市场价值×股权比例×(1+其他因素影响比例)
   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
   参考企业比较法是指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单位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上市
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单位
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21
    并购案例比较法是指通过分析与被评估单位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公司的买卖、
收购及合并案例,获取并分析这些交易案例的数据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
指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二)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注册资产评估师执
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
关调整,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
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资产以资产评估
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资产评估机构原则上应当采取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1.对于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评
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果说服力
强的特点。但由于市场近期无行业和资本结构类似、规模相同或类似的可比交易案例、
或交易案例无法量化的价格差异因素较多,故本次评估不采纳市场法。
    2.对于收益法的应用分析
    评估人员从企业总体情况、本次评估目的、企业财务报表分析和收益参数的可选
取性四个方面对本评估项目能否采用收益法作出适用性判断。
    2.1 总体情况判断
    2.1.1 被评估资产是经营性资产,产权明确并保持完好,企业具备持续经营条件。
    2.1.2 被评估资产是能够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收益的资产,表现为企业营业收入能
够以货币计量的方式流入,相匹配的成本费用能够以货币计量的方式流出,其他经济
利益的流入流出也能够以货币计量,因此企业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所带来的预期收益
能够用货币衡量。
    2.1.3 被评估资产承担的风险能够用货币衡量。企业的风险主要有行业风险、经
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这些风险都能够用货币衡量。
    2.2 评估目的判断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委托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的经
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要对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市场公允价值予

                                    22
以客观、真实的反映,不能局限于对各单项资产价值予以简单加总,还要综合体现企
业经营规模、行业地位、成熟的管理模式所蕴含的整体价值,即把企业作为一个有机
整体,以整体的获利能力来体现股东权益价值。
    2.3 财务资料判断
    企业具有较为完整的财务会计核算资料,企业经营正常、管理完善,会计报表经
过审计机构审计认定,企业获利能力是可以合理预期的。
    2.4 收益法参数的可选取判断
    目前国内资本市场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生产触摸屏类上市公司也比较多,相关
贝塔系数、无风险报酬率、市场风险报酬等资料能够较为方便的取得,采用收益法评
估的外部条件较成熟,同时采用收益法评估也符合国际惯例。
    综合以上四方面因素的分析,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估项目在理论上和操作上可以
采用收益法。
    3.对于资产基础法的应用分析
    对于有形资产而言,资产基础法以账面值为基础,只要账面值记录准确,使用资
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相对容易准确,由于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从资产成
本的角度出发,以各单项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或其他价值类型)替代其历史成本,
并在各单项资产评估值加和的基础上扣减负债评估值,从而得到企业净资产的价值。
在一般情况下,不宜单独运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持续经营前提下的企业价值。
    评估人员通过对企业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发展前景等进行综合分析后,最
终确定采用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作为本项目的评估方法,然后对两种方法评估结果进
行对比分析,合理确定评估值。
    (三)对于所采用的评估方法的介绍

    §对于资产基础法的介绍
    1.流动资产
    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
    1.1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对于库存现金进行盘点、依据盘点结果对评
估基准日现金数额进行倒轧核对;对银行存款进行函证,检查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
余额调节表。货币资金经核对无误后,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价值。

                                       23
    1.2 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
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很可能收
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
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
管理现状等,按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
后计算评估值;对于有确凿根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按零值计算;账面上的“坏账准备”
科目按零值计算。
    1.3 预付账款,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对
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的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1.4 存货
    外购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外购半成品、在库低值易耗品,根据清查核实后
的数量乘以现行市场购买价,再加上合理的运杂费、损耗、验收整理入库费及其他合
理费用,得出各项资产的评估值。对其中失效、变质、残损、报废、无用的,根据技
术鉴定结果和有关凭证,通过分析计算,扣除相应贬值额(保留变现净值)后,确定
评估值。
    在用低值易耗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按清查盘点结果分类,将同种低值易耗
品的现行购置或制造价格加上合理的其他费用得出重置价值,再根据实际状况确定综
合成新率,相乘后得出低值易耗品的评估值。
    产成品,一般以其完全成本为基础,根据该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决定是否加上适当
的利润。对于十分畅销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和全部税金确定评
估值;对于正常销售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
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勉强能销售出去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
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滞销、积压、降价销售产品,根
据其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值。
    2.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企业价值估值的方法对
被投资单位进行估值,并按估值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净资产)乘以股权比例确定
基准日价值。
    3.机器设备的评估

                                    24
    根据企业提供的机器设备明细清单,逐一进行了核对,做到账表相符,同时通过
对有关的合同、法律权属证明及会计凭证审查核实对其权属予以关注。在此基础上,
由工程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了必要的现场调查和核实。
    对机器设备评估采用成本法。具体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3.1 重置价值的确定
    3.1.1 大型国产设备的账面价值构成一般包括以下内容:设备购置价格、运杂费、
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机器设备的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对于国产大型设备,重置全价计算公式中的设备购置价格为设备出厂价,其他同
进口设备计算方法。国产设备的运杂费的计算基数为设备原价,即设备出厂价。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凡能询到基准日市场价格的设备,以此价格再加上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它费
用及资金成本来确定其重置全价;
    凡无法从市场询到价格的设备,通过查阅报价手册,参考同类设备招标中各厂商
的报价,再加上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它费用及资金成本来确定其重置全价;
    凡无法询价的设备,用类比法以类似设备的价格加以修正后,以此价格为基础再
加上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它费用及资金成本来确定其重置全价;
    对于零星购置的小型设备,不需要安装的设备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
    对于一些运杂费和安装费包含在设备费中的,则直接用购置价作为重置价值。
    对于自制非标设备,根据自制设备的相关合同及预决算资料按下列公式确定
    重置全价=原(辅)材料价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管理费用+其他必要费用+资金
成本。
    3.1.2 对交通、运输车辆,按基准日市场价格,加上车辆购置税和其它合理的费
用(如牌照费)来确定其重置全价,即车辆重置全价=购置价+购置价×10%/(1+17%)
+牌照费。
    3.2 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3.2.1 对大型、关键设备,通过现场勘察,了解其工作环境,现有技术状况,近

                                    25
期技术资料,有关修理记录和运行记录等资料作为现场勘察技术状况评分值(满分为
100),该项权重 60%;再结合其理论(经济寿命)成新率,该项权重 40%,由二项综
合确定成新率;
    3.2.2 对一般小型设备,根据设备的工作环境,现有技术状况,结合其经济寿命
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3.2.3 对于电子办公设备和仪器仪表
    电子办公设备和仪器仪表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的现场勘察,用年限法确定其综合
成新率;
    3.2.4 对车辆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按照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动车强制报废
标准规定》,本次评估采用已使用年限和已行驶里程分别计算理论成新率,依据孰低
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并结合现场勘察车辆的外观、结构是否有损坏,主发动机是否
正常,电路是否通畅,制动性能是否可靠,是否达到尾气排放标准等指标确定车辆技
术鉴定成新率。最后根据理论成新率和技术鉴定成新率确定综合成新率。
    使用年限法计算的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100%
    行驶里程法计算的成新率=尚可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尚可行驶里程)× 100%
    计算公式如下:
    η 综合=η1× 40%+η2× 60%
    其中:η1=理论成新率
            η2=现场勘察成新率
    式中理论成新率根据该项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以及已使用年限确定,其具体计
算公式如下:
    理论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 100%。(车辆为行驶行
驶里程法成新率与使用年限法成新率孰低确定)
    3.2.5 对超期服役的设备以现场勘察情况确定综合成新率。
    3.3 评估值的计算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4.负债的评估方法
    各类负债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企业实际需要承担

                                       26
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对于负债中并非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按零值计
算。
    §对于收益法的介绍:
    由于公司的全部价值应属于公司各种权利要求者,包括股权资本投资者、债权及
债券持有者和优先股股东(平波公司无优先股股东)。本次评估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
企业净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企业整体营业性资产
的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带
息的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等。
    在企业整体价值中的各项组成部分:
    1.经营性资产价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资本性
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
    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为:
            n
       P   Fi (1  r ) i  Fn / r (1  r )  n
           i 1


    其中:P ——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企业未来第 i 年预期自由现金流量
                Fn——永续期预期自由现金流量
                r ——折现率
                i ——收益期计算年
                n ——预测期
    2.收益期限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为 2013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此阶段根据被评估企业的经营情况及经营计划,收益状况处于变化
中;第二阶段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为永续经营,在此阶段被评估企业将保持稳定的盈


                                             27
利水平。
    3.折现率确定
    折现率(r)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估价模型(WACC)确定。WACC 模型可用下列数学
公式表示:
    WACC= ke×[E÷(D+E)]+kd×(1-t)×[D÷(D+E)]
    其中: ke     ——权益资本成本
             E    ——权益资本的市场价值
             D    ——债务资本的市场价值
             kd   ——债务资本成本
             t    —— 所得税率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时,我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CAPM 模型是普遍应
用的估算投资者收益以及股权资本成本的办法。CAPM 模型可用下列数学公式表示:
    ke = rf +β ×(Rm-Rf) + rc
    其中: rf—— 无风险报酬率
            β ——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m——市场平均收益率

           (Rm-Rf)——市场风险溢价

            rc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①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本次评估选择 2013 年 6 月 30 日距到期日
5 年以上国债的加权平均到期收益率 3.54%(取自 Wind 资讯)做为无风险收益率。
    ②β 为衡量公司系统风险的指标,选取 5 家与企业生产经营类似的上市公司进行
调整确定 Beta 系数,在 Wind 资讯金融终端查阅 5 家与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产品
结构相似的上市公司。
    运用 Wind 资讯金融终端计算 5 家可比公司的无财务杠杆β 系数平均值,采用 5
家可比上市公司无财务杠杆后β 系数平均值,以可比公司平均债务权益比率运用下面
公式计算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有财务杠杆β 系数。
    ③市场风险溢价是预期市场证券组合收益率与无风险利率之间的差额。市场风险
溢价的确定既可以依靠历史数据,又可以基于事前估算。本次以近 10 年沪深 300 指数
年收益率的几何平均数确定。

                                           28
   ④特有风险调整系数是根据待估企业与所选择的对比企业的企业特殊经营环境、
企业规模、经营管理、抗风险能力、特殊因素所形成的优劣等方面的差异进行的调整
系数。通过前面对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历史财务指标的分析,综合考虑公司的经
营风险、市场风险及财务风险,确定待估企业特有风险。
   4.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主要采
用成本法确定评估值。
   5.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资产,主要采用成本法
确定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按照我公司与深
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我公司评估人员已实施
了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与会计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验证审核,对资产的实
地察看与核对,并取得了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
比较,以及我们认为有必要实施的其他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的详细过程如下:
   (一)评估准备阶段
   1.接受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后,我公司即确定了有关的资产
评估人员并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就本项目的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
评估范围、委托评估主要资产的特点等影响资产评估计划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2.根据委估资产的具体特点,制定评估综合计划和程序计划,确定重要的评估对
象、评估程序及主要评估方法。
   3.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特点将评估人员分为流动资产评估组、设备评估组,各小组
分别负责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
  (二)资产清查阶段
   1.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的填报
   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被评估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和填报资产评
估申报明细表。


                                    29
    2.评估对象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查证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评估人员到实物存放现场逐项进行
清查和核实,以确定其客观存在;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包括车辆行
驶证、合同、发票等资料,以核实其法律权属的合法性。
    3.账面价值构成的调查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特点,查阅企业有关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及决算资料,了
解企业申报评估的资产价值构成情况。
    4.评估资料的收集
    向被评估单位提交与本次评估相关的资料清单,指导企业进行资料收集和准备。
    5.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情况,如:人力配备、物料资源供应情况、
管理体制和管理方针、财务计划和经营计划等;对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资料进行分析,
并对经营状况及发展计划进行分析。
   (三)评定估算阶段
    1.各专业组评估人员在被评估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合下,分别到实物存放现场
对各项实物资产进行勘察和清点,具体情况如下:
    评估人员在企业有关人员的配合下,对实物资产进行现场勘察,并查阅其相关的
运行记录、大修记录,填写重点设备现场鉴定作业表,与企业设备管理人员和工程技
术人员进行交流,了解设备管理制度、维修制度以及利用状况。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
基础上,结合所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实物资产的成新率。
    2.各专业组评估人员分别进行市场调查,广泛收集与评估对象有关的市场交易价
格信息,对所收集信息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和全面分析。
    3.在企业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基础上,收集宏观经济数据、行业相关数据、结合
企业自身产品生产能力,市场销售状况、企业管理水平及发展规划分析预测的合理性。
    4.根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资本化率,并分析资本化率的合理性。
    5.对未来年期的收益按选定资本化率进行折现,得出资产现值。
    6.根据评估工作情况,得出初步结果,听取专家意见,确认无重评、漏评事项,
分析意见,修改完善。
   (四)评估汇总、提交报告阶段
    将各专业组对各个评估对象的评估结果汇总,组织有关人员对两种方法进行合理

                                     30
分析,最终确定其中一种方法的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按照我公司资产评估规范化要求,组织各专业组成员编制相关资产的评估技术说
明。评估结果、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技术说明按我公司规定程序在项目负责人审核的
基础上进行三级复核,即项目负责人将审核后的工作底稿、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技术
说明和评估明细表提交项目部门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初步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后
再提交质量监管部审核,再根据质量监管部反馈的意见进行进一步的修订,修订后提
交总经理签发。最后出具正式报告并提交委托方。

   九、评估假设
   (一)基本假设
   1.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
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说明或限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
市场条件,是一个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
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
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的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2.持续使用假设:该假设首先设定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包括正在使用中
的资产和备用的资产;其次根据有关数据和信息,推断这些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
继续使用下去。持续使用假设既说明了被评估资产所面临的市场条件或市场环境,同
时又着重说明了资产的存续状态。具体包括在用续用;转用续用;移地续用。在用续
用指的是处于使用中的被评估资产在产权发生变动或资产业务发生后,将按其现行正
在使用的用途及方式继续使用下去。转用续用指的是被评估资产将在产权发生变动后
或资产业务发生后,改变资产现时的使用用途,调换新的用途继续使用下去。移地续
用指的是被评估资产将在产权发生变动后或资产业务发生后,改变资产现在的空间位
置,转移到其他空间位置上继续使用。
   3.持续经营假设,即假设被评估单位以现有资产、资源条件为基础,在可预见的
将来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停止营业,而是合法地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
   4.交易假设,即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
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
前提假设。


                                     31
    (二)一般假设:
    1.国家对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预期无重大变化;
    2.社会经济环境及经济发展除社会公众已知变化外,在预期无其他重大变化;
    3.国家现行银行信贷利率、外汇汇率的变动能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4.国家目前的税收制度除社会公众已知变化外,无其他重大变化;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测因素的重大不利影响;
    6.被评估单位公司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基准日后无重大变化;
    7.企业自由现金流在每个预测期间的均匀产生;
    8.公司的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三)特别假设
    1.对于本次评估报告中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描述或法律事项(包括其权属或负担性
限制),本公司按准则要求进行一般性的调查。除在工作报告中已有揭示以外,假定
评估过程中所评资产的权属为良好的和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同时也不涉及任何留
置权、地役权,没有受侵犯或无其他负担性限制的。
    2.对于本评估报告中全部或部分价值评估结论所依据而由委托方及其他各方提供
的信息资料,本公司只是按照评估程序进行了独立审查。但对这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不做任何保证。
    3.对于本评估报告中价值估算所依据的资产使用方所需由有关地方、国家政府机
构、私人组织或团体签发的一切执照、使用许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或行政性授权
文件假定已经或可以随时获得或更新。
    4.我们对价值的估算是根据评估基准日本地货币购买力作出的。
    5.假设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对所有有关的资产所做的一切改良是遵守所有相
关法律条款和有关上级主管机构在其他法律、规划或工程方面的规定的。
    6.本评估报告中的估算是在假定所有重要的及潜在的可能影响价值分析的因素都
已在我们与被评估单位之间充分揭示的前提下做出的。
    本评估结果仅在满足上述评估假设条件的情况下成立,若本次评估中遵循的评估
假设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会失效。




                                       32
     十、评估结论
     此次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账面值 16,228.66 万元,评估值
17,123.73 万元,评估增值 895.07 万元,增值率 5.52%;
     负债总额账面值 8,889.19 万元,评估值 8,889.19 万元,评估值与账面值无差异;
     净资产账面值 7,339.47 万元,评估值 8,234.54 万元,评估增值 895.07 万元,增
值率 12.20%。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3 年 6 月 30 日
被评估单位: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 100%
 1   流动资产                            11,158.20        11,764.27       606.07             5.43
 2   非流动资产                           5,070.47         5,359.46       288.99             5.70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         2,232.22       232.22            11.61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
 8     固定资产                           3,053.60         3,127.24        73.64             2.41
 9     在建工程                                     -              -            -                  -
10     工程物资                                     -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13     油气资产                                     -              -            -                  -
14     无形资产                                     -              -            -                  -
15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
16     开发支出                                     -              -            -                  -
17     商誉                                         -              -            -                  -
18     长期待摊费用                                 -              -            -                  -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87                -       -16.87         -100.00
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21   资产合计                            16,228.66        17,123.73       895.07             5.52

                                               33
22   流动负债                       8,889.19     8,889.19         -            -
23   非流动负债                              -          -         -            -
24   负债合计                       8,889.19     8,889.19         -            -
2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339.47     8,234.54    895.07      12.20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采用收益法对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
16,176.21 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 8,836.74 万元,增值率 120.40%。
     (三)对评估结果选取的说明:
     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差异额为 7,941.67 万元,差异率为 96.44%,差异
的主要原因:
     1. 资产基础法为从资产重置的角度间接地评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资产基础法
运用在整体资产评估时不能合理体现各项资产综合的获利能力及企业的成长性,也未
考虑其他未记入财务报表的专利技术、商誉价值等因素。
     收益法则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
度评价资产,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值观念,从理论上讲,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
好体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 东莞平波电子有限公司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拥有多项专利技术,掌握先进的
生产工艺,已形成完善的生产、供应和营销系统,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占有
一定的市场份额,有一定的品牌优势,受益于触摸屏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目前也处
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预期未来现金流对股东全部权益贡献较大。
     3.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而收益法评
估的价值中不仅体现了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已列示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有
形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同时也考虑了资产负债表上未列示的但实际存在的无形资产价
值,如品牌价值、稳定的销售网络、人力资源、稳定的客户群、经营理念等。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176.21 万元,人民币大写金额
为:壹亿陆仟壹佰柒拾陆万贰仟壹佰元整。

     (四)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34
    1.流动资产评估增值原因分析
    流动资产评估增值主要是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未发
现无法收回的确凿证据,评估确认可回收金额大于账面值造成评估增值;另一方面是
由于产成品的账面值是成本价格,而评估时按照市场价格扣减相关税费进行估算,由
于扣减后的单价高于成本价值,因此造成存货评估增值。
    2.机器设备评估增值原因分析
    设备净值增值主要是由于评估采用的经济年限高于企业会计折旧年限所致。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事项并非本公司注册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确实
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对此应特别引起注意:
    (一)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
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由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经济行为文件、营业执照、产
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资产明细及其他有关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
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和相关当事人应对所提供的以上评估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本公司对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营业执
照、产权证明文件、会计凭证等资料进行了独立审查,但不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
现行价格。本报告未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
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
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四)我们未考虑本次申报评估资产出售尚应承担的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
值的因素,我们也未对各类资产的重估增、减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
    (五)我们未考虑本次申报评估资产抵押、担保等任何限制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
响。
    (六)2012 年 3 月 16 日,东莞平波与东莞市沃顿斯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沃顿
斯”)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沃顿斯将座落于东莞虎门路东沃顿斯厂区一栋厂
房二楼 4000 平方米、三楼 1300 平方米、宿舍五、六、七层共面积 1740 平方米租给东


                                      35
莞平波作经营电子、办公、住宿使用,租赁期限从 2012 年 4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止。
    根据出租方提供的资料,上述沃顿斯厂区厂房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
字第 C4929013 号),权利人为东莞虎门路东捷飞五金塑胶制品厂(下称“捷飞五金厂”)。
沃顿斯厂区的宿舍未取得房产证。
    依据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居民委员会(下称“路东居委会”)、东莞市虎门镇
路东股份经济联合社(为东莞市虎门镇路东村民委员会“村改居”后设立的股份合作
经济组织)、沃顿斯共同出具的书面说明,上述土地原属东莞市虎门镇路东村民委员
会(后因城市化改为路东居委会),后转让给捷飞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下称“捷飞国
际”)供其以来料加工方式在当地投资设厂;捷飞国际设立了捷飞五金厂,并在上述
土地上依法建设了厂房,取得了房产证(粤房地证字第 C4929013 号);2011 年 12 月,
捷飞国际已将上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让给沃顿斯;因此,对于上述土地及地上建筑
物,沃顿斯有权对外进行出租。
    我们已关注到上述产权瑕疵,但由于平波公司已实际承租多年,截止评估基准日
尚未由于该瑕疵产生的法律纠纷,故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产权瑕疵评估值的影响,但我
们必须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该产权瑕疵对平波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的影响。
    (七)自 2012 年下半年起东莞平波因产能扩张而扩建了厂房并陆续购买了大量机
器设备,因东莞平波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运营、建设资金占用大而自身资金有限且筹
资渠道较少,故此该等机器设备等多系赊购取得,截至 2013 年 8 月,除少量首付款已
付外,尚欠供应商款项两千多万元,供应商催款压力大。为协助东莞平波偿还该等应
付供应商款项,缓解其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东莞平波股东决定对其进行现金增资。
    2013 年 8 月 28 日,东莞平波股东会通过决议,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8.5452
万元增加至 5,008.5452 万元,其中李林波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980.84 万元,冠誉投资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942 万元,李林聪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77.16 万元。同时,将公司的
经营范围变更为产销电子制品、触摸屏、液晶显示模组、冷光片、发光二极管。同时
免去何燕原公司监事职务,选举李娟为公司监事,选举李林波、李林松、程学军为公
司董事,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2013 年 8 月 28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大信粤验
字[2013]第 E202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3 年 8 月 27 日,东莞平波已收到股

                                       36
东新缴注册资本 3,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变更为
5,008.5452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李林波              3,307.0322            货币               66.0278%
      冠誉投资             1,572.6832            货币                31.4%
       李林聪               128.8298             货币               2.5722%
        合计               5,008.5452             -                  100%
    东莞平波已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于 2013 年 9 月 2 日取得东莞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增资完成后,东莞平波用增资款项偿还了上
述应付机器设备等供应商的欠款。
    (八)本次评估假设公司在预测期内能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得税税率保
持 15%不变。
    (九)2011 年 12 月 1 日,东莞平波与东莞市虎门劲昌机电五金贸易有限公司(下
称“劲昌机电”)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由东莞平波承租东莞市虎门路东村劲
昌厂房 A 栋第 3-6 层厂房面积 3952 平方米、宿舍面积 630 平方米、一楼仓库面积 320
平方米及二楼饭堂面积 570 平方米,合计 5472 平方米,租期 5 年,自 2011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止。
    2013 年 6 月 1 日,东莞平波与劲昌机电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由东莞平波
承租东莞市虎门路东劲昌厂房 B 栋第 5 层厂房,面积 1460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止。
    2012 年 3 月 16 日,东莞平波与东莞市沃顿斯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沃顿斯”)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沃顿斯将座落于东莞虎门路东沃顿斯厂区一栋厂房二楼
4000 平方米、三楼 1300 平方米、宿舍五、六、七层共面积 1740 平方米租给东莞平波
作经营电子、办公、住宿使用,租赁期限从 2012 年 4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止。
    上述三处租赁房产为东莞平波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本次评估假设公司在合同期
末能正常续租,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
    (十)截止评估基准日,企业未记录的账外无形资产:
    1.已获授权的专利使用权如下:



                                          37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
     1             zl201020139143.8     一种用于蚀刻的废气处理装置               实用新型       2010/3/19
     2             zl201220588650.9                电容屏底胶                    实用新型       2012/11/9
     3             zl201220589007.8                电容屏 FPC                    实用新型       2012/11/9
     4             zl201220589252.9                 FPC 结构                     实用新型       2012/11/9



         2.正在申请专利使用权如下: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
 1               zl201210446193.4         电容式触摸屏布线方法                发明专利        2012/11/9
 2               zl201220588661.7           电容屏保护结构                    发明专利        2012/11/9
 3               zl201220588712.6                内嵌式电容屏                 发明专利        2012/11/9



         3.注册商标
序                                                   注册
          国别       商标图案及文字   注册证号                       有效日期                 注册人
号                                                   类别

                                                              2012 年 7 月 21 日至 2023   东莞平波电子有
 1        中国                        10819005           9
                                                              年 7 月 20 日               限公司

         对于上述账外无形资产,由于此次采用了收益法进行评估且收益法评估结论作为
本次评估的最终结论,而在收益法评估中,已考虑了该账外无形资产对评估值的贡献,
且在资产基础法中不能较好地单独量化该账外无形资产价值,故此次在资产基础法评
估未单独对该账外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十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
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
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十二)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
应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
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十三)本次评估的股权价值没有考虑少数股权折价或控股权溢价,也未考虑流
动性折扣对股权价值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8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本报告书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次评估目的和送交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审查使用,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评
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
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当政策调整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当重新确定评估基准日进行评
估;
   (五)本评估报告自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6 月 30 日起一年内使用有效,超过一年,
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专业意见形成于 2013 年 9 月 27 日。


   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2013 年 9 月 27 日




                                     39
                            评估报告附件

                                 目        录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三)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四)被评估单位产权证明文件;
(五)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六)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七)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八)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九)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