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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2013-10-07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3]第 310504 号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2013 年度、2014 年度)


                          目录               页次

一、   审核报告                                 1

二、   盈利预测表及编制说明

       盈利预测表                               1

       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           1-2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1-30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审 核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3]第 310504 号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波电
子”)编制的 2013 年度、2014 年度的盈利预测报告。我们的审核依据
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11 号——预测性财务信
息的审核》。平波电子管理层对该盈利预测表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假设
负责。这些假设已在“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中披露。

    根据我们对支持这些假设的证据的审核,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
项使我们认为这些假设没有为预测提供合理基础。而且,我们认为,
盈利预测表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的,并按照“盈利预测的编
制基础和基本假设”中所述的编制基础进行了列报。

    由于预期事项通常并非如预期那样发生,并且变动可能重大,实
际结果可能与预测性财务信息存在差异。

    本审核报告仅供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事项之申报材料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O 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审核报告 第 1 页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万元)
                                                                                                             2013 年预测数
                                                                         2012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附注四                         1-6 月已审          7-12 月
                                                                         已审实现数                                              合计            预测数
                                                                                              实现数            预测数
 一、营业收入                                                (一)          13,893.25          8,944.18          10,508.88       19,453.06        27,655.44
     减:营业成本                                            (二)          10,924.82          7,095.62           8,172.79       15,268.41        21,623.15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三)                 39.06          36.25              67.35         103.60            175.83
         销售费用                                            (四)                197.15          83.05            262.72          345.77            691.39
         管理费用                                            (五)                844.69         558.25            655.75         1,214.00         2,129.47
         财务费用                                            (六)                  4.93         -26.74             -29.00          -55.74           -55.00
         资产减值损失                                        (七)                 93.89          15.14              52.55             67.69         138.2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88.71          1,182.61           1,326.72        2,509.33         2,952.32
     加:营业外收入                                          (八)                  0.02           0.00                     -           0.00               -
     减:营业外支出                                          (八)                  0.00           0.14                                 0.14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88.73          1,182.47           1,326.72        2,509.19         2,952.32
     减:所得税费用                                          (九)                226.20         153.54            199.01          352.55            442.8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62.53          1,028.93           1,127.71        2,156.64         2,509.47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盈利预测表 第 1 页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

   有关声明: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3年度、2014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是本公司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并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的,但盈利
   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一、 盈利预测表的编制基准
      1、 本盈利预测表以公司业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 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 1-6 月的经营业绩为基础,根据 2013 年下半年及 2014 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
            计划、各项业务收支计划及其他有关资料,考虑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本着
            谨慎性原则,经过分析研究而编制的。


      2、   本盈利预测表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
            础上编制盈利预测表。编制盈利预测表需要使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
            设会影响到预测期间的收入和费用。


      3、 本盈利预测表 2013 年 1-6 月已审实现数为合并口径数据,由于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子公司江西省平波电子有限公司尚处于建设期,不具备预测基础,
            所以预测期 2013 年 7-12 月、2014 年度预测数为母公司数据。


二、 盈利预测基本假设


      1、   盈利预测期间公司所遵循的中央及地方现行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所处的
            政治、经济状况无重大变化;


      2、   盈利预测期间公司所属行业的方针和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
            经济环境仍如现实状况无重大变化;


      3、   盈利预测期间公司提供的劳务涉及的行业与国内市场行情预测趋势无重大变
            化;


      4、   盈利预测期间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不会受原材料严重短缺和成本重大变化的
            不利影响;



                             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 第 1 页
5、   盈利预测期间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以及外汇市场
      汇价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6、 盈利预测期间公司不会受重大或有负债的影响而导致营业成本的增加;


7、 盈利预测期间公司所在地区不会发生重大的通货膨胀;


8、   盈利预测期间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将顺利完成;各项合同能够顺
      利执行,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及纠纷;


9、   发行股份用于收购资产的事项能够获得重组各方股东大会通过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并得以实施;


10、 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公章)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 第 2 页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新安大道 50 号厂房第六层
       注册号:441900000196412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8.5452 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2,008.5452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林波
       成立日期:2008 年 1 月 16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长期


(二)   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公司行业性质:公司所属电子行业
       公司经营范围:产销:电子制品、触摸屏、液晶显示模组、冷光片、发光二极管。
       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生产销售电阻触摸屏、电容触摸屏、液晶显示屏。


(三)    公司历史沿革
       1、   公司设立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设立于 2008 年 1 月 16 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为 人民币 5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方式出资,此次出资于 2008 年 1 月 16
             日经东莞市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东信会验字(2008)
             第 A009 号”验资报告,出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李林波                                42.50                   85.00%
             李林聪                                     7.50               15.00%
                  合计                             50.00                   100.00%




                                 财务报表附注 第 1 页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2、    公司历次注册资本及工商变更情况
              A、2011 年 1 月 20 日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5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00 万元
              2011 年 1 月 13 日,平波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150 万元,由原股东李林
              波先生增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增资款于 2011 年 1 月 13 日经广东中
              诚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中诚安泰验字(2011)第
              12220032 号”的验资报告。
              本次股权变更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姓名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李林波                    42.50          85.00%       192.50           96.25%

             李林聪                       7.50        15.00%           7.50          3.75%

                      合计             50.00         100.00%       200.00          100.00%

              B、2012 年 8 月 9 日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200 万元增加至 人民币 250 万元
              2012 年 7 月 23 日,股东李林波与股东李林聪签订新的股东会决议和章程,
              平波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万元,由新股东东莞市冠誉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投入人民币 1,600 万元作为入股条件取得认缴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万元的股权,超出认缴部分人民币 1,550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增资
              款于 2012 年 7 月 24 日经东莞市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
              了“德正验字(2012)第 A51008 号”的验资报告。
              本次股权变更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姓名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李林波                   192.50          96.25%       192.50           77.00%

             东莞市冠誉投资发
                                             -              -       50.00           20.00%
             展有限公司

             李林聪                       7.50         3.75%           7.50          3.00%

                      合计            200.00         100.00%       250.00          100.00%

              C 、 2012 年 11 月 14 日 注 册 资 本 从 人 民 币 250 万 元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291.5452 万元
              根据 2012 年 10 月 8 日股东会决议和章程规定,平波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
              本人民币 41.5452 万元,由股东东莞市冠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入人民币
              1,000 万元认购平波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1.5452 万元,超出认缴部分
              人民币 958.4548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增资款于 2012 年 11 月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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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经东莞市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德正验字(2012)第
             A51015 号”的验资报告。
             本次股权变更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姓名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李林波                 192.50          77.00%      192.50          66.0275%

            东莞市冠誉投资发
                                    50.00          20.00%     91.5452           31.40%
            展有限公司

            李林聪                     7.50         3.00%          7.50        2.5725%

                     合计          250.00         100.00%    291.5452          100.00%

             D、2013 年 2 月 25 日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291.5452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008.5452 万元
             根据 2013 年 1 月 25 日股东会决议和章程规定,平波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
             本人民币 1,717 万元,由股东李林波先生、东莞市冠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李林聪先生于 2013 年 2 月 21 日前一次缴足,增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增资
             款于 2013 年 2 月 21 日经东莞市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了“莞信验字(2013)第 Y3008 号”的验资报告。
             本次股权变更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姓名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李林波                 192.50        66.0275%   1,326.1922          66.03%

            东莞市冠誉投资发
                                  91.5452          31.40%    630.6832           31.40%
            展有限公司

            李林聪                     7.50       2.5725%     51.6698            2.57%

                     合计        291.5452         100.00%   2,008.5452         100.00%



二、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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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次报告期间为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
             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
             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
             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
             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
             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
             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
             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
             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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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
              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
              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
              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
              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
              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
              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
              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
              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
              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
              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
       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
       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合
       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
       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
       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
       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
       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
       初数;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
       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
       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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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
       期初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
       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
       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
       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
       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
       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
       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
       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
       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
       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
       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
       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
       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
       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
       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
             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
             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
             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
             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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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
             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
             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
             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
             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
             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
             当期损益。


(九)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
             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
             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
             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财务报表附注 第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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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
             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
             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
             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
             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
             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
             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财务报表附注 第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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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
             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的
             报价。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
             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
             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
             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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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是指期末余额 3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是指期末余额 100 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
             值的,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
             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
             无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则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和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
             险特征划分为无信用风险组合和正常信用风险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主要包括增值税出口退税款、合并范围内应收关联方单位款项等
               无信用风险组合
                                   确定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

                                   主要包括除上述无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外,无客观证据表明
               正常信用风险组合
                                   客户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严重恶化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无信用风险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正常信用风险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3 个月内                                           -                           -
                4-6 个月                                          2                            2

                7-12 个月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20                       2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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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是指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
              已涉及诉讼事项或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很有可能形成损失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已涉及诉讼事项或已有客观证据
              表明很有可能形成损失的应收款项需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坏账损失确认标准:A、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依法清偿后,
              仍然不能收回的款项。B、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
              明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
              以上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报经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


(十一)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
              委托加工物资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各类存货的购入按实际成本计价。
              对本公司当期置换入的存货,按照换入存货的公允价值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
              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加上补价与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进行分配
              确定入账价值。
              原材料、产成品发出时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
              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及所有间接生产费用。在产品按实际成本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
              品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
              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按单个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资
              产负债表日取得最可靠的证据估计的售价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
              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存货售价发生波动的,如有确凿证据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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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作为调整
             事项进行处理;否则,作为非调整事项。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二) 长期股权投资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
             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
             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
             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
             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
             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
             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
             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
             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将合
             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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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
             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
             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
             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
             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
             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
             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
             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
             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损益确认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采用
             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
             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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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的影响;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予以
             抵销等事项的适当调整后,确认应享有或应负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
             损。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
             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
             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
             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
             时确认投资收益。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净利润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进行核算。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
             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
             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重大影响以下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
             投资,其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
             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外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
             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
             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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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
             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
             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
             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50 年                              5          1.90-4.75

                机器设备        10 年                                 5              9.50

                电子设备        5年                                   5             19.00

                运输设备        5年                                   5             19.00

                其他设备        5年                                   5             19.00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
             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
             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
             预计净残值)。

                                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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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
             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
             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
             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
             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
             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十四)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
             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
             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
             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
             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
             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


                                财务报表附注 第 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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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
             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五)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
             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
             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
             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
             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
             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财务报表附注 第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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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
             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
             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
             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
             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
             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六)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
             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
             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
             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
             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
             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财务报表附注 第 1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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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
             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
             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期限

                办公软件                 5年              预计使用年限

                网站使用权               5年              预计使用年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
             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
             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财务报表附注 第 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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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
             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
             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5、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
             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6、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
             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
             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
       费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能确定受益期限的,按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不能确定受益期
             限的按不超过十年的期限平均摊销。


       2、   摊销年限
             装修费摊销期限:5 年。


                                财务报表附注 第 2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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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 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公司销售产品或转让其他资产时,与购买方签订了所销售的产品或转让资产回购协

         议,根据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

         则在交付产品或资产时,本公司不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款大于销售价款的差额,

         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十九)   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
         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
               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
               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
               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
               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
               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
               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
               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财务报表附注 第 2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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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
                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具体收入确认方法:
                内销产品在产品已交付并经客户验收确认后予以确认收入;外销产品在出口报
                关完成后予以确认收入。


         2、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
                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的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
                总量的比例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
                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
                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
                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
                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
                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
                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财务报表附注 第 2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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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会计处理
              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
              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
              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
              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十二)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
        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
        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
        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
        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
        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三)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
              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
              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财务报表附注 第 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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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
              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
              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
              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
              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
              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
              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
              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
              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
              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
              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十四)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
        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
        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的母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
        (3)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
        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财务报表附注 第 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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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率
                 税项               计税基础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增值税             应税收入额                              17%          17%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及免抵增值税额               5%          5%          5%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及免抵增值税额               3%          3%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及免抵增值税额               2%          2%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15%        15%

          (1)增值税:本公司报告期内增值税均适用 17%的税率。
          (2)城市维护建设税:本公司报告期内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
          税、消费税(简称“三税”)税额及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的 5%缴纳。
          (3)教育费附加:本公司报告期内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简称“三税”)税额及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的 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根据《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本公司从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按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 2%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
          (5)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17 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为 GR201144000344,并于 2013 年 5 月 28 日在税务机关备案,本公司 2012 年度至
          2013 年度企业所得税率适用 15%的优惠税率。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预
          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2011 年第 4 号公告)的规定,2014 年度企业所得税
          率按照 15%的优惠税率预测。


 (二)     税收优惠及批文
          本公司按照国科发火〔2008〕172 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认证为高
          新技术企业,2011 年 11 月 17 日取得了 GR201144000344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
          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相关规定,本公司 2012 年度
          至 2013 年度企业所得税率适用 15%的优惠税率。




                                    财务报表附注 第 2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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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盈利预测表各主要项目说明
         (本节下列表式数据中的金额单位,除非特别注明外均为人民币万元。)
(一) 营业收入
                                                        2013 年预测数
                  2012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1-6 月               7-12 月
                 已审实现数                                               合计            预测数
                                  已审实现数              预测数

主营业务收入        13,824.49          8,944.18             10,508.88      19,453.06         27,655.44

其他业务收入            68.76                    -                    -            -                  -

   合计             13,893.25          8,944.18             10,508.88      19,453.06         27,655.44



          1、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
                                                        2013 年预测数
               2012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1-6 月                7-12 月
               已审实现数                                                 合计            预测数
                                  已审实现数              预测数

电子行业           13,893.25           8,944.18             10,508.88       19,453.06        27,655.44



           2、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
                                                          2013 年预测数
                   2012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1-6 月               7-12 月
                  已审实现数                                                合计           预测数
                                     已审实现数             预测数

   触摸屏             13,893.25              8,944.18         10,508.88      19,453.06       27,655.44



           3、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
                                                          2013 年预测数
                   2012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1-6 月               7-12 月
                  已审实现数                                                合计           预测数
                                     已审实现数             预测数

    国内              13,893.25              8,944.18         10,508.88      19,453.06       27,655.44



          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是根据对触摸屏市场竞争格局、公司产品的优劣分析的基础上
          制定的经营计划来预测的。2013 年度、201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预测数均有较大幅
          度增加,主要是本公司电容屏(中小尺寸 GG 结构)稳步增长,电容屏(中小尺寸
          GF/GFF 结构)、液晶屏将投入生产,未来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收入增幅。
          根据谨慎性原则本公司预测期不预测其他业务收入。


                                       盈利预测报告附注 第 2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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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2014 年度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二) 营业成本
                                                        2013 年预测数
                  2012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1-6 月               7-12 月
                 已审实现数                                               合计            预测数
                                  已审实现数              预测数

主营业务成本        10,862.50          7,095.62              8,172.79      15,268.41         21,623.15

其他业务成本            62.32                    -                    -            -                  -

   合计             10,924.82          7,095.62              8,172.79      15,268.41         21,623.15



         1、主营业务成本(分行业)
                                                        2013 年预测数
               2012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1-6 月                7-12 月
               已审实现数                                                 合计            预测数
                                  已审实现数              预测数

电子行业           10,862.50           7,095.62              8,172.79       15,268.41        21,623.15



           2、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
                                                          2013 年预测数
                   2012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1-6 月               7-12 月
                  已审实现数                                                合计           预测数
                                     已审实现数             预测数

   触摸屏             10,862.50              7,095.62          8,172.79      15,268.41       21,623.15



           3、主营业务成本(分地区)
                                                          2013 年预测数
                   2012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1-6 月               7-12 月
                  已审实现数                                                合计           预测数
                                     已审实现数             预测数

    国内              10,862.50              7,095.62          8,172.79      15,268.41       21,623.15



         本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原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组成。材料费用主要为导电玻
         璃、光学胶带、触摸屏 IC 等,人工费用主要为生产人员工资,制造费用主要包括
         折旧费用、物料消耗、水电费、维修费等。
         本公司根据产品的综合毛利率来对主营业务成本进行预测,预测时综合考虑产品价
         格下降、材料价格下降、产品良率提升、生产效率提高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根据谨慎性原则本公司预测期不预测其他业务成本。




                                       盈利预测报告附注 第 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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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3 年预测数
                     2012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1-6 月               7-12 月
                     已审实现数                                              合计            预测数
                                     已审实现数             预测数

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9               13.11               28.42           41.53          74.08

教育费附加                   8.45                7.86               17.05           24.91          44.45

地方教育费附加               5.64                5.24               11.37           16.61          29.64

堤围防护费                  10.88               10.04               10.51           20.55          27.66

       合计                 39.06               36.25               67.35          103.60         175.83

         本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系根据本公司预测的主营业务应
         税收入及相关税率来预测。


(四) 销售费用
                                                        2013 年预测数
                       2012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1-6 月             7-12 月
                       已审实现数                                           合计             预测数
                                     已审实现数           预测数

职工薪酬                   150.94           69.21             125.60           194.81             270.54

办公、差旅及业务费          16.18               5.74           63.24               68.98          226.43

运输费                      28.91               7.61           65.81               73.42          173.19

其他                          1.11              0.49            8.07                8.56           21.23

         合计              197.14           83.05             262.72           345.77             691.39

         本公司在分析历史年度各项费用的具体内容及变动趋势的基础上,结合同行业的销
         售费用率对各项费用进行预测。


(五) 管理费用
                                                        2013 年预测数
                       2012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1-6 月             7-12 月
                       已审实现数                                           合计             预测数
                                     已审实现数           预测数

职工薪酬                   159.17           98.34             105.00           203.34             548.64

研发支出                   568.77         330.24              315.27           645.51             829.66

办公、差旅及招待费          40.72           37.25              42.99               80.24          102.54

其他                        76.03           92.42             192.49           284.91             648.63

         合计              844.69         558.25              655.75          1,214.00          2,129.47

         本公司在分析历史年度各项费用的具体内容及变动趋势的基础上,结合同行业的管
         理费用率对各项费用进行预测。

                                     盈利预测报告附注 第 28 页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六) 财务费用
                                                         2013 年预测数
                         2012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1-6 月          7-12 月
                         已审实现数                                        合计         预测数
                                          已审实现数        预测数

财务费用                        4.93            -26.74          -29.00        -55.74        -55.00

       本公司财务费用的预测是结合本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资金存量的变化及资金
       使用计划进行预测的。


(七) 资产减值损失
                                                         2013 年预测数
                         2012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1-6 月          7-12 月
                         已审实现数                                        合计         预测数
                                          已审实现数        预测数

坏账准备                       93.89             15.14             52.55      67.69         138.28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坏账损失。坏账损失预测主要是根据本公司以前年度实际发生
       数及 2012 年度、2013 年 1-6 月应收款项的周转情况、回款情况等因素来测算的。


(八) 营业外收支
       根据谨慎性原则本公司预测期不预测营业外收支。


(九) 所得税费用
                                                         2013 年预测数
                         2012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1-6 月          7-12 月
                         已审实现数                                        合计         预测数
                                          已审实现数        预测数

所得税费用                    226.20            153.54          199.01       352.55         442.85

       本公司依据预测的利润总额按照本公司实际适应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预测各预测
       期内的所得税费用。


五、       影响盈利预测结果实现的主要问题及准备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公司所作盈利预测建立在盈利预测基本假设基础之上,已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是由于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
       提醒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不应过于依赖该项资料,并注意如下主要问题:
       1、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超极本等产品的日益普及与市场增长,触摸屏
       行业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与此同时,各触摸屏生产企业纷纷兴建新的生产线,不
       断扩大产能,而一些上下游企业、上市公司也不断通过并购重组、新建生产线等方

                                       盈利预测报告附注 第 29 页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式向触摸屏领域投资扩张,致使触摸屏行业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由此产生了较大
       的市场竞争风险。如本公司产品质量、价格、技术更新速度等未能充分适应该等日
       趋严峻的竞争态势,将有可能出现产品竞争力减弱、毛利率、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应对策略:
       1)充分发挥平波电子技术创新优势、产品质量优势,将 GG 中大尺寸电容屏作为重
       点发展方向之一。在短时间市场供需不平衡难以改变的情况下,GG 型中大尺寸电
       容屏将会给平波电子带来较高的毛利,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 整合产业链,发挥协同效应。本次收购完成后通过优化本公司生产工艺流程,OCA
       光学胶、可拨蓝胶、油墨等辅助材料的采购成本将有所降低,生产效率得以提升;
       同时整合产品运营、产品研发、销售渠道、客户关系等资源,形成产业链一体化,
       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也将进一步增强。


       2、产品推广风险
       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进一步发展 GG 型中大尺寸电容屏,但由于市场推广时
       间的长短及产品销售量是否能达至预期水平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水
       平。
       应对策略:
       利用新亚制程的渠道优势及客户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产品及
       服务,满足、深化客户需求并保持客户的稳定性,进一步开发新的客户。


       3、其他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六、    盈利预测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向投资者郑重承诺,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本公司能够完成 2013
       年度、2014 年度的盈利预测指标。




                                                         东莞市平波电子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盈利预测报告附注 第 3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