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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的公告2013-12-28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3-099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 年 12 月 27 日,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
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1,050 万元购置办公场所。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64 号)核准,由主承销
商招商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8,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4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885.70 万元。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20001 号)。公司
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剩余情况及原因
     (一)募资项目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新亚电子制程技术
中心项目》、《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8716.71 万元。
    截至 201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情况如下:
       项目          承诺投资资金(万元) 累计投入资金(万元)   剩余资金(万元)
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
                          4,067.62             1,017.25              3050.37
心项目
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
                          14,649.09             5600.00              9049.09
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18716.71             6617.25              12,099.46

    注:其中募投项目“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资金 5600 万
元存放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投入使用 2737.80 万元。
    2012 年 9 月 27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新
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建
设,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12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终
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2-040。
    2013 年 12 月 9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
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13
年 12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为:2013-090。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
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 3,7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 5,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
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900 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库泰克的议案》,同意公司从超
募资金中使用 3,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超募资金 2,100 万元投资深
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 2,000 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 3,468.99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截止目前,超募资金已使用完毕。


       三、本次购买资产概述
    随着公司业务线的增加,公司的人员规模也在不断扩充,现使用的办公场地
已不能满足公司正常运营的需要,后续触控屏、显示模组业务的陆续引进,也将
进一步扩大对办公场地的需求。同时,考虑到公司现使用办公场地为租赁方式,
每年的租金成本不断增加,直接影响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为解决上述问题,经公
司慎重考虑,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地。
    本次购置办公场所计划投资不超过 11,050 万元,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1,050
万元投资本项目。
    本次购置办公场所实际使用面积为 3529.57m2,公司目前经营需要办公场地
约 2600 m2,其中约 929.57 m2 用于出租,待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后,再改为自用
办公场地。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该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将根据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卖方 1:深圳市卓越康华贸易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深房开字(2012)
692 号;
    卖方 2:深圳市圳宝实业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深房开字(2012)693
号;
    因该写字楼属于“深圳市卓越康华贸易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圳宝实业有限
公司”合作开发,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同业主签订认购书及正式的房屋买卖合
同时,卖方一栏将标注以上两家法人单位。


       五、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第一栋第二层和第三层两层楼整
层;
    2、标的面积:产权面积为 2913.57 m2,实际使用总面积为 3529.57m2(其中
616m2 为赠送面积);
    3、所属行政区域:深圳市福田区;
    4、建设结构:钢混结构;
    5、土地使用期限:2012 年 04 月 19 日起至 2052 年 04 月 18 日止,共计 40
年;


       六、合同主要内容
    1、本次购置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为 2913.57 m2;
    2、购置金额:11,050 万元;
    3、支付方式:采用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七、 资金来源及定价依据
    本次投资额不超过 11,050 万元,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1,050 万元。本次
购置事项是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3.13 万元/ m2。


       八、本次购置办公场地对公司的影响
    1、该办公场地启用后,将有效解决办公场地不足的问题,也将有利于公司
将分散的各事业部职能机构统一集中管理,提高各级工作的协同效率。同时,自
有办公场地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对引进及稳定高素质人才团队有一定
帮助。
    2、按照房产购买价款计算的房产折旧远低于公司现使用办公场地的租金成
本,且公司目前租用办公楼所付租金呈现逐步增长的态势,本次购置办公场地将
大大降低公司整体办公费用的支出,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办公场地,不会对公司运营的资金流产生不
利影响。


       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详细核查,公司本次购置办公场所,用于公司总部办公场地的使用,是根
据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所做出的决策,此次投资有利于稳定员工流动,提
高公司管理能力、提升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对外的企业形象,也为公司后续发展
预留了足够的空间。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公司此次购置办公场所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
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交易对方无任何利益倾斜行为,符合公
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的事项。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并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保荐机构就新亚制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置
办公场所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办公场所,将有利于公司将分散的各事业部
职能机构统一集中管理。同时,按照房产购买价款计算的房产折旧远低于公司现
使用办公场地的租金成本,且公司目前租用办公楼所付租金呈现逐步增长的态
势,本次购置办公场地将大大降低公司整体办公费用的支出,提升公司的盈利能
力。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办公场地,不会对公司运营的资金流产生不
利影响。
    3、新亚制程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与保荐机构进行了沟通,并
承诺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4、该事项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
相关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此,招商证券同意新亚制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事宜。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