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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的专项意见2013-12-2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的专项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新亚制程拟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事项,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交易概述
    随着公司业务线的增加,公司的人员规模也在不断扩充,现使用的办公场地
已不能满足公司正常运营的需要,后续触控屏、显示模组业务的陆续引进,也将
进一步扩大对办公场地的需求。同时,考虑到公司现使用办公场地为租赁方式,
每年的租金成本不断增加,直接影响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为解决上述问题,经公
司慎重考虑,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地。
    本次购置办公场所计划投资不超过 11,050 万元,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 11,050 万元投资本项目。
    本次购置办公场所实际使用面积为 3529.57m2,公司目前经营需要办公场地
约 2600 m2,其中约 929.57 m2 用于出租,待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后,再改为自用
办公场地。
    二、本次投资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3 年 12 月 27 日,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1,050 万元购置办公场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3 年 12 月 27 日,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该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才可以具体实施。
       三、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卖方 1:深圳市卓越康华贸易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深房开字(2012)
692 号;
    卖方 2:深圳市圳宝实业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深房开字(2012)693
号;
    因该写字楼属于“深圳市卓越康华贸易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圳宝实业有限
公司”合作开发,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同业主签订认购书及正式的房屋买卖合
同时,卖方一栏将标注以上两家法人单位。
       四、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第一栋第二层和第三层两层楼整
层;
    2、标的面积:产权面积为 2913.57 m2,实际使用总面积为 3529.57m2(其中
616m2 为赠送面积);
    3、所属行政区域:深圳市福田区;
    4、建设结构:钢混结构;
    5、土地使用期限:2012 年 04 月 19 日起至 2052 年 04 月 18 日止,共计 40
年;
       五、合同主要内容
    1、本次购置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为 2913.57 m2;
    2、购置金额:11,050 万元;
    3、支付方式:采用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六、 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 11,050 万元,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1,050
万元。
       七、本次购置办公场地对公司的影响
    1、该办公场地启用后,将有效解决办公场地不足的问题,也将有利于公司
将分散的各事业部职能机构统一集中管理,提高各级工作的协同效率。同时,自
有办公场地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对引进及稳定高素质人才团队有一定
帮助。
    2、按照房产购买价款计算的房产折旧远低于公司现使用办公场地的租金成
本,且公司目前租用办公楼所付租金呈现逐步增长的态势,本次购置办公场地将
大大降低公司整体办公费用的支出,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办公场地,不会对公司运营的资金流产生不
利影响。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并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保荐机构就新亚制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置
办公场所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办公场所,将有利于公司将分散的各事业部
职能机构统一集中管理。同时,按照房产购买价款计算的房产折旧远低于公司现
使用办公场地的租金成本,且公司目前租用办公楼所付租金呈现逐步增长的态
势,本次购置办公场地将大大降低公司整体办公费用的支出,提升公司的盈利能
力。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办公场地,不会对公司运营的资金流产生不
利影响。
    3、新亚制程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与保荐机构进行了沟通,并
承诺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4、该事项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
相关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此,招商证券同意新亚制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事宜。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的专项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     _____


               杨建斌




           ________        ____


                 傅   承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