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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1-16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4-003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 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 10 点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
       中心 A 座 9 楼)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闻明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130,300,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5.22%。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30,300,000 股赞成,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 股
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王翠萍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 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15 日